長治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長治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長治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長治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指導、協調建設和管理領域內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編制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系統普法教育、依法治建、城建監察、綜合執法、行政複議並對建設系統的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和管理。

(3)負責制訂全市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科技成果的技術評審、鑑定和推廣工作,指導建設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結構的科研與推廣。

(4)負責編制全市城建投資計畫和城市建設事業維護費等專項經費的使用計畫及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5)參與城鄉建設規劃的研究和編制,參與城市大中型建設項目的決策與實施;指導、協調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綜合協調城市風景名勝區、成片開發區的建設;組織、協調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監督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技術規範和標準以及法定程式的貫徹執行;實拖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抗震設防審查、報建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竣工驗收備案等;監督管理建設監理。

(7)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執法監察,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材料設備等市場;管理全市建築安裝、建設監理、建築裝飾裝修等企業和勘察設計單位、建設工程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

(8)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的行政管理。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和商品房開發等;研究制定舊城改造、住宅產業化和城市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市住宅建設、經濟適用房建設及其配售工作;參與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推進城市住房商品化。

(9)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的行政管理。

(10)指導、協調、組織全市農村城市化改造及政策研究。

(11)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政策和制度措施;綜合協調城市管理中涉及城市交通、戶外廣告、集貿市場等的工作。

(12)負責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建成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

(13)負責全市建築材料和設備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型建築材料的推廣使用。

(14)領導局屬有關事業單位開展全市建設工程信息管理、城市地下管線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編審管理以及教育和培訓工作;管理並指導行業協會、學會工作;指導各區的城鄉建設與管理。

(15)負責全市土建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初審、報審。

(16)指導建設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及授權範圍內的企業管理工作。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編制人事教育科

法規科

住房改革與發展科

住房保障科

城鄉規劃園林監管科

建築與勘察設計市場監管科

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城市建設科

村鎮建設科

安全監管科

住房公積金監管科

財務科

黨委辦公室

領導班子

姓名:邢張朋

職務: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負責聯繫規劃、環保、房地產部門和各縣(市)區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人事勞資教育科、財務科。

姓名:韓彩平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建築安全、離退人員、計畫生育和工、青、婦等方面的工作。

具體分管: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環境衛生管理中心、河道建設管理處、漁種場、管網中心、特種垃圾焚燒中心。

姓名:郭衛光

職務: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城市建設計畫、市政建設和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工作和技術職稱改革評定,負責科技節能管理與推廣、主持技術方面的工作。

具體分管:局城市建設科、公用事業科;

市政管理處、節約用水辦公室、污水管理處。

姓名:郭俊卿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城建治安、監察、客運、供熱等方面的工作。

具體分管:省第二建築設計院、治安支隊、監察大隊、城市建設檔案館、客運管理處、供熱管理處、測繪中心。

姓名:郭世傑

職務: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紀律檢查(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和職業道德建設。

具體分管:紀律檢查組(監察室)、工會、團委。

姓名:楊衛星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精神文明和職業道德建設、局系統企業生產和離退休人員方面的工作。

具體分管: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機關黨總支;

市建總公司、煤氣化總公司、供水總公司、公共運輸總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發展公司、建設機械設備公司和管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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