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制訂全縣科技工作發展戰略與方針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 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制訂全縣科技發展總體規劃,編制與實施全縣中長期科技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制訂的各項科技計畫。
(三)負責管理全縣科技經費;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
(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重大引進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做好全縣工業科技進步工作,貫徹實施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工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與結構升級;實施“科技興農”的方針政策,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五)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普及科學技術,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六)負責全縣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批、年審,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統計工作及技術貿易活動的監督檢查;促進技術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七)負責全縣範圍內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協調;加強專利保護,公正執法;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建立專利保護體系,制訂專利戰略,促進技術創新。
(八)負責全縣科技管理人員培訓;參與制訂、貫徹實施有關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九)負責地震資料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地震防災減災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政風行風建設的規劃與實施;負責全局工作規劃、計畫的制定與實施,綜合全縣科技工作情況,起草局工作規劃、總結、報告、檔案;
辦公室主任:王飛躍
計畫成果科
研究擬訂全縣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以及國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貫徹實施科技成果登記、評審、鑑定、推廣、獎勵、保密的管理辦法;負責全縣科技成果政策、法規的實施與監督檢查;負責國家、省、市科技成果獎勵的申報與推薦工作;指導全縣重大科技成果推廣活動;組織編制全縣各項科技開發計畫指南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縣立項項目以及鑑定驗收;提出各項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組織申報和管理國家、省、市科技計畫;指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
科長:楊浩
高新技術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申報、實施高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和工業領域科技創新工程;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有關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申報、考察、初評工作;管理民營科技工作,促進和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產業主要指標的統計工作。
科長:顏津德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並做好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專利技術實施的組織協調;加強專利保護,查處假冒專利的行為,公正執法;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專利保護體系,制定專利戰略,促進技術創新。
科長:周潤松
長沙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1、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諮詢服務、培訓服務。根據企業需求,向其提供科技、經濟、政策法規、市場、人才等方面的綜合服務;
2、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創業服務。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孵化服務、創業服務和技術服務;負責規劃、建設有特色的縣級技術創新平台;以為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為重點,為企業導入先進適用的技術,開展製造業信息化示範,組織共性技術的推廣;開展高新技術成果及高新技術產品的展示和交流;
3、承擔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常年性工作;
4、完成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提供發展戰略與規劃服務;提供信息諮詢、企業診斷服務;提供人才培訓服務;導入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研究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發展態勢,向政府提供政策性建議;承擔政府委託的專項事務及企業提出的其它服務與相關的生產經營業務。
科長:李桂斌
現任領導
局長:黎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