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1、負責縣直機關大院(含人防辦公大樓、政務中心)安全保衛,維護機關工作正常秩序。

長沙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2、負責縣直機關大院(含人防辦公大樓、政務中心)及潘家坪原縣政府機關大院國有資產管理及房產配套設施建設及維修。

3、負責縣直機關大院環境衛生、環境美化及園林綠化工作。

4、負責縣直機關收發室工作。

5、負責縣直機關計畫生育工作及指導安全聯組工作。

6、負責縣直機關大院、人防辦大樓、政務中心辦公樓、潘家坪原縣政府機關大院的水電維修、高低配值班工作。

7、負責縣直機關大院、人防辦大樓和政務中心的管理、使用、維護。

8、負責管理機關衛生所、縣直機關汽車修理服務部。

9、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指導下,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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