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原長沙縣建設工程管理中心的職責劃出至長沙縣工務局。 (二)劃入的職責:1.原長沙縣建設局行政管理職能。 (二)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1.建設工程進場交易管理職能劃出至長沙縣招標採購局。
2.原長沙縣建設工程管理中心的職責劃出至長沙縣工務局。
(二)劃入的職責
1.原長沙縣建設局行政管理職能。
2.原長沙縣城鎮管理局承擔的燃氣和供熱管理職責。
3.房屋安全管理、裝飾裝修企業資質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城鄉建設事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城鄉建設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及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備案,承擔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的責任。
3.承擔全縣燃氣熱力行業監督管理的責任。
4.承擔村鎮建設管理和指導責任,參與村鎮建設規劃的編制、參與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
5.負責建築市場管理工作,監督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工程項目參與方的行為,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造價定額和契約備案、城建檔案工作,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6.承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現場管理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7.承擔全縣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牽頭推進綠色建築、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示範工作。
8.承擔城鄉建設的行政執法責任。組織和參與對全縣建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9.負責全縣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6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主要職能:1、負責全局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研等工作;2、完成各種公文處理,及時準確處理各種收文、發文工作,及時傳達重大會議精神和材料報送工作;3、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成人學歷教育、機關及有關單位考勤的督查等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黨建工作;4、負責幹部人事政策、機構編制的落實和人事檔案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和工資基金的審核工作;5、負責離退休人員和離崗離編人員的管理及有關政策、待遇的落實工作;6、加強值班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管理制度;7、負責對外接待工作,承辦信訪、人民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8、積極搞好督查督辦、會務、保密及其他工作任務。
2.計財科
3.建設工程管理科
4. 村鎮建設科
5.勘察設計與建築節能管理科
6.政策法規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定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所屬事業單位

1.長沙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3名,原有工作人員編制性質不改變,聘用至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崗位工作(政府出錢養事不養人,編制到單位不到人)。主要職能:一、監督管理。(一)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監督檢查。(二)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三)對施工技術資料、監理資料以及檢測報告等有關工程質量的檔案和資料的監督檢查。(四)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五)對混凝土預製構件及預拌混凝土質量的監督檢查。(六)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取證和核實,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許可權實施行政處罰。(七)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八)隨時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九)配合建設領域專項整治。(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重要工作。二、備案管理。(一)對工程備案資料進行審查。(二)對工程實體質量的檢查。
2.長沙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加掛“長沙縣建築市場管理站”牌子,正科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6名。
3.長沙縣建築材料管理站,加掛“長沙縣新型牆體材料發展管理辦公室”、“長沙縣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牌子,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
4.長沙縣燃氣管理局,副科級,核定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4名,原長沙縣公用事業管理局整體劃入長沙縣燃氣管理局。
5.長沙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原有工作人員編制性質不改變,聘用至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崗位工作(政府出錢養事不養人,編制到單位不到人)。
6.長沙縣城市建設檔案室,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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