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1、將原區工業經濟局職責劃入區工信局。2、增加區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管理職責。
3、將原區工業經濟局承擔的能源管理職責劃入區發展和改
革局。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度,組織制訂年度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2、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對全區工業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和服務;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3、 負責組織制訂年度技改投資目標;負責轄區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協調服務,指導全區工業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和貿易的交流合作。
4、負責中小企業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和非公經濟發展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負責全民創業相關工作。
5、負責推進工業行業管理升級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6、歸口管理全區企業的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7、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推進兩型企業示範建設。
8、負責聯繫電力部門,協調處理轄區內機關單位、企業、居民小區的有序用電工作。
9、 指導全區鄉鎮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引進、開發、套用先進實用技術及科技成果;負責鄉鎮企業的培訓和統計工作。
10、實施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11、根據省市統一規劃,協調全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保障區域區域網路絡正常運行及信息安全。
12、指導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13、負責協調開展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理。
14、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工信局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運行科、信息化管理科、企業服務科。人員編制
區工信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