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發布的檔案。2、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鄉、園、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決定。
3、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4、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街道(鄉、園、局)的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決定。
5、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及主要領導同志的印信管理。
6、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7、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區政府工作部署,對涉及全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8、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
9、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聯絡、協調區政府重大決策和有關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
10、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鄉、園、局)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11、組織辦理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12、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設5個內設機構:文電會務科、應急管理辦公室(加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研究室(對外稱區人民政府研究室)、督查室(對外稱區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事務科。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機關行政編制為36名(含辦公室工作人員行政編制11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5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
其他事項
1、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區政府辦掛牌,獨立運作。2、區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歸口區政府辦管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規劃、組織、管理;負責全區電子政務項目的前置技術評審,並參與電子政務項目驗收;負責向全區黨政機關及下屬單位提供電子政務技術服務;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網路的建設、維護與安全監管;負責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的製作、維護和管理,並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網站建設;負責基於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的新聞信息采編並向上級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報送新聞信息。
3、區信訪局由區委辦、區政府辦共同管理,以區委辦管理為主,列入區委工作機構。
4、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歸口區政府辦管理。
5、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