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長期護理保險大約20年前在美國開始,德國和法國的長期護理保險發展勢頭一直很好,在美國長期護理保險日益成為廣大家庭最受歡迎的險種,目前已占美國人壽保險市場30%的份額。
2018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2.4億,我國人口老齡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獨生子女的贍養負擔加重,年輕人工作繁忙使得照顧老年人的時間減少,長期護理保險很有市場前景。
給付條件標準
1.日常活動能力失敗。包括:起床和睡覺,或起居活動、穿衣和脫衣等。
2.醫學上的必要性與住院治療。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住進護理院時與住進醫院一樣,要有醫學上的必要性
3.認知能力障礙。通常,如果被保險人被診斷為在某方面有認知能力障礙,就認為需要長期護理。
保險責任
各保險公司不一樣,一般有以下內容:
1.長期護理保險金。由意外傷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險人喪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險金。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初次發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死亡可獲得。
4.老年護理保險金。被保險人60歲後按規定領取。
5.老年疾病保險金。初次發生契約約定的疾病。
其他
這類產品是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特色,產品比較成熟。目前國內有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平安健康,瑞福德和崑崙健康保險四家專業健康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