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2011年12月5日,公司公告: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監會關於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變更組織形式及公司名稱等有關事項的批覆》(銀監復502號)批准,以2011年6月30日為基準日,長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為7.5888億元,總股本為7.5888億股,原股東西安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淳大投資有限公司、陝西鼓風機(集團)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投資服務中心、西安電視台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發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由於上述變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起人簽署了《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名稱預核准後,公司於2011年11月28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換領了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本次變更後,原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均由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擔。
2007年信託新兩規頒布實施以來,公司持續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公司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經營管理水平大大提高,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公司先後參與承銷了中國兵器、中國網通、聯想等企業債,並已取得副主承銷商資格。截至2010年底,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801億元。公司向全國性信託公司轉型的步伐加快,經營網路延伸至東部、西南和西北等十餘個城市,基本復蓋國內大部分經濟金融較發達的地區;公司綜合業務系統正式上線運行,並在公司業務的快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公司自主管理和業務創新能力顯著提高,為業務轉型和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公司主要從事資金信託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隨著信託業新“兩規”的頒布實施,公司業務涉及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等領域。
公司致力於成為卓越的專業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機構,成立20多年來已為省內外數百家企業和機構以及數萬餘名自然人投資者提供了專業的信託金融服務。公司信託業務橫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產品涉及基礎設施建設、證券投資、房地產開發、產業投資、信貸資產轉讓、不良資產處置、教育投資、公益事業等諸多領域。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擁有健全的風險控制體系,有一支在金融、投資、資本運作等領域具有豐富經驗和突出能力的專業團隊,可以為委託人和投資客戶提供全面的信託金融和理財服務,並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量身定做相匹配的信託產品。
企業文化
長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簡稱“長安信託”)力爭成為長久穩健發展的金融理財機構,通過打造長安財富中心,發起設立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塑造“長安”系列金融理財品牌的協同效應,保障客戶安享財富增值。
作為品牌標識,長安信託的LOGO充分展現了公司品牌形象與核心價值理念。
第一、該設計以金磚的等腰梯形作為基本元素,既可體現信託公司作為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金融機構的行業特徵,也能反映謹慎、有效管理財富的追求;
第二、標識圖形由三條邊組成,取義“三生萬物,生生不息”,寓意為股東、為客戶、為員工創造價值;
第三、LOGO形似藍色紐帶,表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是客戶的聯繫的橋樑和紐帶,體現“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本質;
第四、標誌圖形體現“C”與“A”,取“長安信託”當中“長安”的英文開頭字母“C”與“A”,呼應公司的“長安心,百年業”。
主要業務
長安信託發揮信託理財功能,可為投資者提供多樣化和差異化的信託理財產品,主要包括:
(1)結構化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該產品通過對不同信託投資人本金及收益分配做出優先和劣後等結構化安排,使作為優先受益人的投資者獲得穩定的證券投資收益(即:預計固定收益+浮動收益);而作為次級受益人的投資者(通常為機構)承擔較高風險,但其作為投資顧問可決定證券投資策略,並享有獲取較高投資收益的機會。該產品可滿足投資能力和風險偏好不同的兩類投資者的不同投資需求。
(2)管理型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即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是信託公司與具有品牌優勢的私募投資機構合作,由其擔任投資顧問,面向高端投資客戶發行的證券投資信託產品。該類信託產品以獲取較高的長期證券投資收益為目的,適合有較強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該產品通常比照開放式基金設計,可在開放日申購和贖回。
(3)基金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即信託型FOF,該類信託產品通過優選基金,構建基金組合,進一步分散投資風險和提高投資收益,被稱為基金中的基金,是較單一基金投資,更為穩健的基金投資產品。我公司與國內知名基金投資研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係,為基金篩選和投資管理提供支持。
(4)基礎設施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是專門投資於基礎設施的集合信託產品,所投資項目通常具有穩定的現金流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該類信託產品收益穩定,風險較低。我公司將發揮公司股東背景優勢,繼續推出此類產品。
(5)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是投資於成熟物業資產和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集合信託產品。該類產品通常以相應價值的房地資產作保證,以股權投資和貸款方式運用資金,獲得穩定的房產租賃收益、房地產增值收益或項目開發收益,能滿足普通中小投資者參與房地產投資的需求。
(6)股權投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即私人股權投資(PE)信託,該產品信託資金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公司股權或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由信託公司持有和管理投資的股權,並通過協定轉讓或上市變現等方式實現退出。該產品為普通投資者通過資本市場獲得較高股權投資收益,提供了的便利的投資機會。
(7)貸款類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是以貸款方式運用的集合資金信託產品。該類產品資金主要貸放於有較高信用等級的企業,並通過資產抵押和擔保等方式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為投資人獲得穩定的信託投資收益。
(8)受益權轉讓集合資金信託計畫
是投資於各類財產受益權,獲取穩定收益的信託產品。機構擁有的公路收費權、租賃收益權、污水處理收益權、股權受益權等有穩定現金流的權益或資產受益權,都是此類信託計畫的投資標的。
股東構成
序號 | 股東名稱 | 公司性質 | 持股比例 |
1 | 西安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 | -- |
2 | 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 | -- |
3 | 深圳市淳大投資有限公司 | -- | -- |
4 | 陝西鼓風機(集團)有限公司 | -- | -- |
5 | 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投資服務中心 | -- | -- |
6 | 西安電視台 | -- | -- |
歷史沿革
198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復[1986]186號文批准“西安市信託投資公司”成立;1992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金管[1992]51號文批准公司更名為“西安市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1994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市分行以西匯管字[1994]第07號文批准公司經營外匯業;
1997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復[1997]337號文批准公司增資改制,由西安市財政局所屬的國有獨資公司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199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根據監管職責許可權和人總行授權以西銀復[1999]224號文批覆了公司增資改制的有關變更事項,引進了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九家股東,更名為“西安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幣3億元(含外匯資本金750萬美元);
2002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新登記申請,公司正式獲準單獨保留;
2003年1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准,換髮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
2008年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重新換領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更名為: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幣5.1億元;
2011年4月,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幣5.58億元;
2011年11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並經工商登記,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後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7.5888億元;
2011年1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准,並經工商登記,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12.5888億元;
2014年3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准,並經工商登記,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13.4602285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