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區消防支隊

職能介紹

二、開展消防監督檢查: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民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三、對相關建設工程實施消防行政許可。
四、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並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五、開展火災調查和實施消防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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