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雅堂”中驚現價值百萬的成化官窯
文革後期,文物商店的文物只作外銷,憑外匯券購買。到了20世紀80年代,國人也有了購買文物藏品的需求。因此,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文物商店開始設定只對國人銷售的內銷門市部。外銷門市部經營的都是打了火漆,允許出境的一般文物,而內銷門市部銷售的,大多為乾隆六十年以上、級別比較高的文物。
北京市文物公司特許外銷的門市部是“悅雅堂”,內銷門市部是 “虹光閣”。那時“悅雅堂”要組織貨源,經上級同意,就把“虹光閣”賣不掉的超限內銷文物交給“悅雅堂”經營,但必須經過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鑑定,開據鑑定證書,夠館藏標準的,不得放行。在一次特許文物鑑定中,專家發現一件文物的標籤上,寫著“康熙仿成化青花碗”,底足有“大明成化年制”青花款,售價僅千元,在“虹光閣”的櫃檯里擺了半年多無人問津。因而才作為特許文物上貨,供外銷。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專家組在鑑定中發現原鑑定失誤。這隻青花團花碗並非仿品,而是一件貨真價實的明代成化官窯!最低價也值人民幣30萬元。如果拿到境外,按照當時香港的市場價格,則值300萬元!這一鑑定,為國家挽回了重大經濟損失。這隻碗後被中國歷史博物館徵集。
還有一年,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專家組在廣州進行特許文物鑑定,發現一隻漢代銅壺,做工精細,底部有一個“駢”字,非常珍貴。另一件玉器,在目錄中寫作“清代 白玉龍首斗”,玉質甜潤、做工精良。經張永昌先生鑑定,是一件罕見的唐代珍品,遂定名為“白玉龍首魁”。這些珍貴文物,後來都成了博物館的藏品。
為美籍華人出據法庭證據
1990年8月的一天,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找到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要求為美籍華人戰臨川先生鑑定一件瓷器和一幅繪畫。秘書長劉東瑞接待了來客並詳細了解了有關情況。戰臨川祖籍山東,解放戰爭期間其父到台灣,後從政。戰先生生於台灣,留學美國,後入美國籍,成了裔美籍華人。他長期做中國的轉口貿易,與北京的商貿界有廣泛聯繫。
戰先生喜好中國文化,在美國花巨資買了一件“大清乾隆年制”款粉彩花瓶和一幅元代趙雍《文姬歸漢圖》,並有美國文物鑑定專家的鑑定證書。那幅《文姬歸漢圖》的鑑定者自稱是啟功先生的學生,曾就讀於中央美術學院。當戰先生把這兩件藏品展示給華人朋友欣賞時,很多有閱歷的收藏家都認為,它們是贗品,於是戰先生找到賣家要求退貨。賣家以有鑑定證書為由,拒絕退貨,戰先生將賣家告上美國法院。法院閱過訴狀後提出,只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證書,確認它們為贗品,即可受理並以此為據判決。戰先生只好雇了一名美國保鏢,護持兩件藏品火速來北京鑑定。通過有關部門的聯繫,找到文化部文物鑑定委員會。劉東瑞秘書長考慮到為了維護海外華人的利益,並向世界展示中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權威性,積極地受理了此事。
8月19日,在中國歷史博物館外賓接待室安排了這場鑑定。邀請了啟功、史樹青、劉九庵、馮先銘、耿寶昌、趙嘉章、傅大卣、程長新、湯池等在京的最具權威性的專家到場鑑定。啟功先生首先看了美方的鑑定證書和鑑定人的簽字,說:“我不認識此人,也沒教過這位學生!那就請美院的湯池先生看看,你們美院是否有過這位學生?”湯池連說:“沒有,沒有!”然後專家們對乾隆款粉彩瓶進行了鑑定,大家一致認為這是一件贗品。對趙雍的《文姬歸漢圖》也一致給予了否定。當場由專家簽字,出據了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證書。戰臨川先生高興地說:“幸虧有國家做靠山!”
經律師事務所,戰先生拿到了鑑定證書,迅速回到了美國,及時向法院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證書,並贏得了這場訴訟,避免了重大的經濟損失。當地的美國報紙和其他新聞媒體都給予了報導,這件事不但維護了海外華人的權益,更擴大了我國文化部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國際影響。
為受損敦煌文物向日方索賠成功
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中國敦煌研究院和日本朝日新聞社,在日本舉辦《沙漠中的美術館——永恆的敦煌》展,展品於1997年5月18日運回敦煌,5月19日、20日,日方向我方移交展品時,我方發現一批展品受損嚴重,雙方對受損展品進行了詳細記錄,並將文物進行封存。
為了公證合理地解決受損展品的賠償和修復問題,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應敦煌研究院之邀,派專家組對文物進行了損傷程度鑑定,並參加對日索賠談判。中日雙方有關人員1997年8月28日,在敦煌石窟文物保護研究陳列中心對已封存的受損文物進行了啟封查驗,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專家對文物級別和受損程度進行了認真的鑑定。
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專家組成員有:鑑定委員會委員、中央美院教授金維諾,中國歷史博物館副研究員孫國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秘書長劉東瑞;參加談判的還有:敦煌研究院副院長劉會林、敦煌研究院陳列中心主任、研究員彭金章,敦煌研究院保護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李雲鶴,敦煌研究院資料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劉永增,華泰保險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沈克。
談判之初,日方只同意付文物修復費20萬元人民幣。我方提出,首先應該明確受損文物的價值率已經降低,然後再談修復費。日方提問價值率的降低如何確認?鑑定委員會專家回覆:“所謂修復,是用現代材料來掩飾文物受損的部位,是通過對現代人視覺的欺騙,使其呈現所謂完好的形象。若干年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千年前的材料和一千年後的材料必然顯現出差異,重新顯露破損的痕跡。就內部結構而言,唐代的原物已遭破壞,這是任何手段都無法彌補的!猶如人體斷肢再接,接得再好,功能也不可能和原來完全一樣。這就是受損文物價值率降低的道理!”
通過多天辯論,日方不肯接受我方價值率降低的提法,只同意提高修復費用,雙方達不成共識,只好休會。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證書上提出如下結論:
1、彩塑菩薩立像,唐代、館藏一級文物,投保估價100萬元人民幣。由於外力的破壞,菩薩立像頭部、頸部遭到粉碎性傷害,極難修復。修整後,價值率最少降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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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彩塑供養菩薩跪像,唐代、一級,投保估價800萬元人民幣。由於外力的破壞,造成蓮座束腰及覆蓮結合部出現嚴重破裂,蓮座束腰後部,蓮座左部束腰圈均出現裂縫。修整後,價值率最少降低35%;
3、彩塑天王立像,唐代、一級,投保估價150萬元人民幣。由於外力破壞,造成立像腰部、腹部錯位性裂縫。立像左、右膝部開裂,左腳下沉,遭受嚴重破壞。修整後,價值率最少降低35%;
4、彩塑力士頭像,唐代、二級,投保估價30萬元人民幣。由於外力破壞,頭部發箍有一段脫落。修整後,價值率最少降低10%。
以上4件文物投保總估價為1080萬元人民幣。
根據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專家的鑑定意見,彩塑菩薩立像、彩塑供養菩薩跪像、彩塑天王立像三件受損的一級文物,其破損降值率均在35%以上,日方應按這3件文物投保估價總額1050萬元人民幣的35%向中方賠償,計賠償人民幣367。5萬元;彩塑力士頭像破損降值率為10%,日方應按投保估價額的10%向中方賠償,計賠償人民幣3萬元。以上4件受損文物合計,日方應向我方賠償人民幣370。5萬元。
另外,受損的3件一級文物因破損嚴重,修復難度很大,必須請高水平的專家和技工進行科學嚴謹的修復,日方應向我方支付必要的修復費用,合計62。5萬元人民幣。
經過一段時間的會下磋商,本著中日關係的大局出發,最後日方同意了我方價值率降低的原則,我方也在具體的賠付金額上做了一些讓步,最終索賠成功。
公正鑑定涉案文物挽救人命
20世紀80年代中期,廈門市文化局陳某利用職務之便,以到博物館檢查工作為名,每次都順手牽羊,竊走一些舊書畫。這批東西是清退“文革”查抄物品時,因找不到原主而堆放在庫房外的低檔字畫。日積月累,他順走的字畫多達百餘件。事發後,被當地公安機關立為大案。這批被盜字畫經地方文物部門鑑定,估價1萬元。因有人反映鑑定得不確切,又到外省市去鑑定,估價15萬元。相差如此懸殊,辦案部門便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給予仲裁。
按當時規定,這是個死刑案。秘書長劉東瑞接待了辦案人員,並細看了案件的卷宗。1991年9月6日,在中國歷史博物館外賓接待室安排復鑒。當時到場的書畫鑑定家有:史樹青、劉九庵、蘇庚春、楊臣彬、章津才。他們逐件進行了鑑定和評估,數量雖大,但多是偽品和低檔品,夠得上級別的不多。按當時的市場價逐件評估,累計總金額為7萬多元。按這個鑑定結論出了證書,但仍沒跳出判處死刑的金額。一般來說,復鑒可以結束了,但劉東瑞一想到這是死刑案件,就覺得工作做得還不夠。於是將案情及鑑定情況向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主任啟功先生做了匯報,並請啟先生出面再組織一場復鑒,啟功先生批准了這個活動。
第二天,又在歷博復鑒一次。並要求另行組成專家組,昨天參加過鑑定的專家今天一律不參加。啟功先生和到場的其他專家用半天時間仔細看完全部字畫,議論一番後,啟先生說:“咱們今天的鑑定無須再出新的結論,也無須出新的證書推翻昨天的證書。我在昨天的鑑定結論上寫幾個字,算是有個意見。”大家表示擁護,於是先生在昨天的鑑定結論上籤字,並寫下 “太劣、值高,抬舉了他。”先生開玩笑說:“他盡偷些不值錢的東西,這些東西哪兒值這么多錢?(指總估價7萬多元)真是抬舉他了,下回再偷,請我當顧問!”大家笑過之後,啟功先生又嚴肅地說:“罰要得當,該打屁股的不要砍腦袋!”當時辦案人員都在場,啟功先生退場以後,劉東瑞跟辦案人員說:“啟先生的意見請你們認真研究,我再補充兩點:第一、文物鑑定的評估價是一個模糊的參考值,不能作為絕對值來看待,如果再請一批人評估,又會出現另一個數據。請10批人評估,就可能出現10個數據。文物的級別不是一條線,而是一個區間。第二、啟先生的意見不完全是個人意見,而是今天到場專家的共同意見。”
後來有訊息說,這名案犯沒有被判死刑,而改判了有期徒刑。劉先生將判決結果匯報給鑑定委員會主任啟功,啟先生又重複了那句話:“該打屁股的千萬不要砍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