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統計規劃。依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制定全縣的統計工作規劃、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縣、鄉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統計體系。根據國家、省、市和縣委、政府的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
(三)接受政府委託,承擔大型的國情國力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工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第三產業普查;統一組織協調縣、鄉各部門社會經濟調查和統計調查方法的改革,審查縣、鄉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提供統計分析。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巨觀預警監測系統,向縣委、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為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服務。
(五)編纂統計資料。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編輯出版《鎮平縣統計年鑑》;協助完成市對縣、縣對鄉的目標監測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各鄉鎮綜合實力排序工作;規劃、管理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六)實施信息工程。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以社會經濟進度資料庫、年報資料庫、普查資料庫“三庫”建設為重點,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縣、鄉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負責兩隊工作。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國家、省設在鎮平縣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和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規劃、管理、完善全縣農村、城市和企業抽樣調查工作,不斷提高各個調查系統的工作質量、工作水平和服務決策能力,充分發揮各調查體系、調查網路的作用。
(八)搞好統計培訓。組織全縣統計幹部業務技術培訓,完成統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考試的培訓和組織工作,開展統計科學的研究和交流工作等。
(九)履行監督職能。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結合鎮平縣的實際情況,規劃和設計全縣性的重要社會經濟問題調查方案及實施辦法,經批准後貫徹實施。根據縣政府統一安排,承擔完成中央、省、市駐鎮平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統計核算任務;負責縣、鄉社會經濟發展的分析研究和運行監測工作。
(十)抓好精神文明。在搞好上述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社會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項工作,並承辦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統計局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信息、文秘、檔案管理、會議組織、安全保衛、計畫生育、信訪、保密、收發工作;負責後勤、固定資產管理與維護、老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一局兩隊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兩隊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草擬重要的統計工作檔案;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 工作;負責全縣統計電視函授教育、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二)綜合核算股
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分析、監測和預測,提出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全縣統計數據及全縣統計資料庫;建立和不斷完善全縣巨觀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對縣、鄉綜合經濟實力進行分析;對全縣重大經濟比例關係進行研究分析;協助有關部門對縣、鄉有關單位主要經濟指標進行目標管理考核;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社會、經濟、科技綜合性的統計資料;負責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等綜合性統計指標的核算工作。
(三)統計業務股
組織執行限額以上工業、運輸、郵電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等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整理和提供限額以上工業、交通郵電業等統計資料;組織指導有關業務統計部門的統計工作,對有關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並負責上述業務的統計分析。
組織執行社會、勞資、商業、外經、服務等專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資源、就業狀況、工資水平、科技進步、內外貿易、利用外資等方面的統計資料,對相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根據上級統計部門和縣委、政府的部署及時組織專項調查和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