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科室
內設辦公室、低保社救科和民政科。
職 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2、負責擁軍優屬和烈士申報、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承辦縣雙擁辦的日常工作,指導開展雙擁工作和軍民共建活動。
4、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和退伍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
5、組織、協調實施城鄉救災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扶貧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實施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7、負責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和社區建設協調工作,指導城市社區居委會建設。
8、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審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9、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規劃;負責鄉鎮、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鄉鎮、村(居)委會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際和鄉鎮、村(居)委會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
10、負責國內、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及婚姻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孤兒和棄嬰收養;辦理國內、華僑和港、澳、台人員有關收養業務的登記發證工作以及涉外送養業務。
12、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服務行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13、負責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14、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15、負責對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
16、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管理和有獎募捐工作;負責福利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
17、負責民政事業費年度計畫預算、決算和發放管理、檢查監督工作。
18、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陝西省漢中市鎮巴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