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人員
漢中市學生志願者,包含中學生、大學生
協會性質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是由自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事業的青年和學生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協會宗旨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服務社會。通過組織開展青年學生志願者公益服務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團結友愛、積極進取、服務社會的新風,為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
協會精神
奉獻我樂意,互助我成長!
會員單位
各縣區辦事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漢台區辦事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南鄭區辦事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鎮巴縣辦事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洋縣辦事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勉縣辦事處
各中學綠盟社團
漢中中學“MHV”社團、漢台中學綠盟社團、南鄭一中綠盟社團、南鄭區高台中學綠盟社團、南鄭區大河坎中學綠盟社團、鎮巴縣涇洋中學綠盟社團、洋縣書院中學綠盟社團
管理成員
名譽會長:1人
白永明
會長:1人
郝明俊
副會長:3人
李綱、舒浩洲、蔣鑫(掛職)
秘書長:1人
楊旭
副秘書長:4人
肖潔、岳鈺軒、周卓璇(掛職)、陳琛(掛職)
團委:7人
團委書記:郝明俊
團委副書記:王佳佳
團委紀檢委員:陸子鳴
團委宣傳委員:高豪
團委組織委員:樊璐
團委體育委員:彭一航
團委生活委員:吳漢龍
宣傳部:
部長:馮辰煜
副部長:劉子瑾、蘇偉豪
部員:李彤、李琪、王茜楠、陳文琰、張俊陽
組織部:
部長:王亮
副部長:呂姝函、黨彬、陳明朴(掛職)
部員:何文
辦公室:
主任:李旭
副主任:郭丹妮
工作人員:劉芙蓉
技術部:
部長:陸子鳴
副部長:蘇佳豪
財政部:喬慧
紀檢部:協會每次紀檢工作臨時組成
辦事處 | 職務 | 姓名 |
漢 台 辦 事 處 | 主任 | 蔣鑫 |
秘書長 | 李雲 | |
副主任 | 劉佳寧 | |
劉夢歌 | ||
副秘書長 | 朱凱茹 | |
趙佳儀 | ||
漢台綠盟社團社長 | 羅馨雨 | |
南 鄭 辦 事 處 | 主任 | 陳琛 |
秘書長 | 陳星 | |
副主任 | 姚穎 | |
何文 | ||
副秘書長 | 王家樂 | |
張康 | ||
大河坎中學綠盟社團社長 | 文唐鈺 | |
南鄭中學綠盟社團社長 | 羅紋靜 | |
高台中學綠盟社團社長 | 譚鑫 |
鎮 巴 辦 事 處 | 主任 | 鄒代柳 |
秘書長 | 任林林 | |
副主任 | 張珺珺 | |
武林瑤 | ||
副秘書長 | 陶星安 | |
敖孟 | ||
涇洋中學綠盟社團社長 | 蒲思雨 | |
洋 縣 辦 事 處 | 主任 | 岳蛟 |
秘書長 | 黃煜茜 | |
副主任、書院社團社長 | 柯坪安 | |
勉 縣 辦 事 處 | 主任 | 王書瑜 |
掛職秘書長 | 馮榮景 | |
副主任 | 古冬梅 |
理事會成員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第二屆理事會人員名單
理事長:郝明俊
秘書長:楊旭
常務理事:白永明、郝明俊、楊旭、舒浩州、李綱、肖潔、蔣鑫
理事:白永明、郝明俊、楊旭、舒浩州、李綱、肖潔、蔣鑫、岳鈺軒、馮辰煜、李旭、王亮、陸子鳴、
吳漢龍、鄒代柳、陳琛、岳蛟、蘇佳豪、任林林
組織框架
會徽、會服、
一、理事會:
1、研究制定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修改制定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提議和任免各分會,各分部主要負責人;
3、領導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工作;
4、根據需要設立專職部門處理相應事務;
5、定期對機構成員進行考察;
6、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7、監督會費的使用;
8、負責協會日常事務。
二、會長職責:
(一)代表協會向總團委請示,匯報工作。
(二)規劃協會發展戰略;
(三)召集協會會議;
(四)處理協會日常事務;
(五)全面負責協會各項工作,監督協會各項活動。
三、副會長職責:
(一)向會長負責,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並監督工作的完成;
(二)策劃分會的發展規劃;
(三)向協會會議提交有關協會發展的構想和方案;
(四)督促和指導各部開展工作;
(五)對各分會長進行管理和考評。
四、部門職責
各職能部門依發展情況經會員代表大會批准可相應調整,各部門密切配合、團結協作,互相補充。
1、秘書組(3人)
職責: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會務安排及籌備;制定協會的各種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提交理事會審議;協助各部門溝通工作,督促工作進度,檢查工作質量。
2、組織部(人力資源部、活動部)(5人)
職責:(1)、負責招收、選拔志願者,處理志願者的換組、辭職、勸退等事宜。管理志願者檔案。組織和實施志願者培訓工作。負責每季度評選志願服務之星,年度“十佳志願者”和“優秀志願者”評選活動,記錄、統計義務服務時間以及志願者評星工作。制定落實各部門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向理事會提出考核意見和任免意向。
(2)、組織制定協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階段性工作安排,分解落實各項工作;調查、研究、制定各項活動方案,交理事會審批和實施;研究制定、組織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檢查考核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落實情況,向理事會提出修改和考核意見。依據政策規定和要求,認真審定本會出台的各種檔案和材料。
(3)、負責各分會開展活動前活動策劃書的審批工作。
3、宣傳外聯部、宣傳部)(5人)
外聯職責:外聯部是對外負責整個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的外聯工作,通過與各個商家聯繫合作,通過拉咱組、找協辦單位冠名等形式為本協會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各種保障。外聯部人員拿著組織部做的方案,找商家尋求贊助和協辦。並與商家保持長期聯繫,尋找贊助機會。
宣傳職責:搞好各種志願者活動的宣傳工作。
1)、負責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對外宣傳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宣揚義務精神。具體:1、負責QQ群的宣傳,2、主流網路宣傳媒介,如: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部落格、視頻網(優酷、土豆等)。
2)、完成本協會活動的總結和宣傳報導。一份發到主流網路媒介,一份用於存檔備案。
3)、負責與主流實體傳播媒介聯繫和溝通,如:電視台、報紙等。(最重要,是我們吸引贊助和協辦的砝碼)
4、財務部(2人)
職責:負責會費及各項活動、贊助資金的管理,做好財務記錄,反映財務狀況,做好對捐款、物資的登記、入賬工作,每月公布財務報表,保存所有財務和物資的資料和檔案。
5、分會部(4人)
職責:具體安排本分會各項工作,定期向理事會匯報工作,總結經驗。
(一)實行部長負責制;
(二)向理事會匯報工作;
(三)制定各階段工作計畫和方案;
(四)向理事會提交詳細活動方案,做好活動總結;
(五)處理下屬分會各項日常工作;
(六)配合理事會開展活動
(七)部長負責各分會的志願者招募和審核工作
6紀檢部(4人)
職責:負責協會紀律檢查工作。
7、公室(2人)
職責:負責協會辦公專項事物。
會旗、志願者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
本團體的名稱為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
Hanzhong Green Alliance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是由自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事業的青年和學生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服務社會。通過組織開展青年學生志願者公益服務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團結友愛、積極進取、服務社會的新風,為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
第四條:本協會精神
奉獻我樂意,互助我成長!
第五條:本協會原則
自願參與,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恆;
第六條:本協會接受共青團漢中市委、漢中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本協會住所
漢中市漢台區東大街周公巷星海藝校三樓青春驛站;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幫助社會上一些弱勢群體;
(二)定期開展獻愛心、扶危濟困活動;
(三)接收企業、社會捐贈,用於公益事業;
(四)開展學生應急災害、急救培訓活動;
(五)開展保護兒童、老人的相關活動;
(六)參與應急災害救援活動;
(七)協助政府、民間發展慈善事業;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
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
(五)年齡在18—35歲之間的青年、學生;
(六)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七)具備與所參加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填寫志願者註冊登記表;
(三)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有向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有要求本協會維護合法權益的的權利。
(二)可要求本協會幫助解決在志願者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在各種先進活動中享受同等權利;
(三)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時,可以書面形式向會長團提出申請,經過會長團批准通過方可退會,並交回工作證。也享有對本協會活動作出顯著成績的會員給與表彰的權利
(四)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五)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優先參加學習、培訓的權利;
第十三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紀守法、履行志願服務的承諾、遵守本協會的章程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參加本協會活動,及時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
(三)宣傳本協會宗旨、維護本協會聲譽,以實際的行動擴大志願者精神和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對社會的影響;
(四)關心協會的工作,積極參與協會開展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五)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主動關心社會,關心他人
(六)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會長團等部門負責人提出)
(七)會員如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領導層表決通過給予除名。除名者需交回工作證;
(八)每年將定期表彰和獎勵在志願服務中突出的成員。
(九)按規定交納會費;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十五條 本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通過會員大會選舉,報共青團漢中市委審核批准後產生;
第十六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三人,負責處理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全)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共青團漢中市委審查並經漢中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各部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協會會長職責:
(一)負責協會全面工作的開展;
(二)負責協會的發展方向、協調各部的工作開展;
(三)負責對協會工作人員的任免;
(四)負責管理協會印章,監督使用情況,其餘人不得私自使用;
(五)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傳達相關部門對協會的工作指示,討論制定本學期工作計畫和工作重點;
(六)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工作的指示並聽取意見;
(七)加強協會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的建議,組織協會進行理論化學習及實踐指導;
(八)及時了解和關心協會各領導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協調各方面關係;
(九)維護協會的集體利益;
(十)審批監督會費的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十二)會長任期三年。
第二十三條協會副會長職責:
(一)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二)會長不在時,代理會長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門工作任務;
(四)指導監督各部門開展工作;
(五)討論、制定本學期工作計畫和工作重點;
(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熟悉協會內部工作;
(七)審批監督部門的工作;
(八)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二十四條協會會員職責: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和各規章制度,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宣傳協會性質、宗旨和活動,積極介紹優秀青年加入青年志願組織;
(四)關心本協會的工作,主動向本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五)本協會志願者在提供志願服務以及進行集體大型活動時,需穿協會的會服戴帽子,以及佩戴協會志願者服務證;
(六)本協會的任何成員都不能利用本協會的名義謀取個人私利;
第二十五條開會紀律
(一)開會期間請務必將您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二)開會請務必帶好筆記本、筆,開會期間隨時詳細記錄所需重要信息;
(三)開會期間,講台上有發言者,聽者則保持安靜,不要竊竊私語,交頭接耳。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則,尊重他人的同時也是尊重自己。違反者按輕重程度追究,需要發言時則積極踴躍,大膽諫言;
(四)準時到會,不遲到早退;
第二十六條值班
(一)由協調管理部制定辦公室值班表。制定完成後如需調動,則各部門自由內部調節;
(二)值班人員簽到,值班期間,愛護室內公共設施,值班成員互相和平相處,了解交流。共同管理辦公室所需事物;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費;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財政部分 《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 各部所需預支經費須由該部負責人交財務申請一份,申請表需註明支取金額、購買物品、日期、支取人員及副會長審核簽字;
第三十五條 各項報銷需有相應的票據證明。有效的報銷憑證,包括車票、銷售商品專用發票(手寫或機打),若為手寫發票,則須詳細填寫消費項目,否則不予報銷;
第三十六條 車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目的地及事由,並由部長簽字;發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及開票原由,由部長簽字;最後要由管理層審批之後方可報銷;
第三十七條 各部的經費可報銷,但總金額在五百元以上(包括五百元)的需在三天內上報管理層審批;(外出活動不能及時報銷的特殊處理)
第三十八條 報銷金額應與預算大體相當,嚴重超支的原則上不給予報銷;
第三十九條 經費報銷單不可作假,各負責人簽字前必須嚴格審核,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條 會員年度會費為20元,其中10元分會自行保留,10元交於總會;(每年1月5日至25日統一收取年度會費)
第四十一條 新加入的會員除年度會費以外需要交納10元服務證費用;(包含:協會志願者服務證、志願服務記錄證)
第六章 任務
第四十二條 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進一步提高青年綜合素質;
第四十三條 多渠道加強青年與社會的接觸,進一步,開展青年社會實踐活動,拓展青年的知識面;
第四十四條 提供社會公益服務,包括:扶貧濟困、幫助孤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環境保護、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為具體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十五條 定期召開領導層會議,學習相關檔案精神,交流經驗研究部署工作;
第四十六條 制定各個時期青年志願者活動推進計畫,領導和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組織並舉行協會大型活動;
第四十七條 定期向上級部門通報青年志願者活動情況,爭取媒體支持做好志願者行動的宣傳工作;
第四十八條 開展與其他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活動;
第四十九條 弘揚正氣,倡導友愛奉獻,促進良好風氣的形成,為建設和諧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第五十條 開展青年志願者工作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
第五十一條 組織開展優秀青年志願者的先進評比與表彰工作;
第七章活動
第五十二條活動中,對於上級交代的任務要認真細心的完成,齊心協力。不能偷懶懈怠,積極參與。期間,聽從上級安排,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第五十三條對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努力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並取得顯著的個人及團體會員,經協會討論決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關心、支持和參加志願者活動並為志願者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可授予榮譽稱號;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四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共青團漢中市委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 本協會經漢中市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八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章程》修改程式:本章程程式修改時,由管理層提出,並說明理由,經全體會會員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六十條本章程經2016年7月2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於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
協會活動
漢中市開展“攜手抗艾·重在預防”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南鄭分會國慶節開展“服務社會,愛心指路”溫情活動
漢中市綠色聯盟志願者協會洋縣分會國慶節赴山區國小開展捐書活動
情系中秋節,愛駐敬老院
漢中綠色聯盟團總支開展迎新春志願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