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金融辦

基本情況

鎮原縣金融工作辦公室成立於2007年7月,為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縣政府辦公室,核定編制5人,現有正式職工5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根據全縣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研究制定縣域金融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協助有關部門有效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化解金融糾風,確保金融機構安全、高效、良性運營。
二、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積極推動地方金融業發展,為金融單位提供服務。
三、監督地方金融機構的各項業務和資本,按《公司法》和國家有關金融政策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審查地方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指導和協調新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組建。
四、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科學、完善的信用體系,改善社會信用環境,營造金融安全區。搭建全縣金融信息平台,及時掌握統計、分析全縣金融資本運營效益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對全縣重大經濟項目建設提供巨觀的決策依據。
五、負責地方政府與中央、省屬駐縣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爭取更多的金融支持和服務。
六、負責轄區駐縣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業績的評價。
七、指導地方資本市場發展,加強地方資本市場監督管理,參與、鼓勵地方企業發行債券、股票和上市企業重組等有關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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