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職能
1、認真執行《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貫徹統計制度,依法履行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統計監督權。2、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收集、匯總、整理、上報等工作。
3、負責全國安排的重大普查工作的機構組建、方案制定、宣傳動員、調查登記、數據處理、資料編印、開發套用和總結表彰等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全縣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和管理,擬定、審批地方性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制度。
班子成員及分工
局長高虎龍:主持全盤工作。主要負責對主要統計經濟指標的把關;負責對重要資料、材料和檔案的審核簽發;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和市統計局匯報、報告重要工作;負責安排並督辦其它重要工作。副局長賈玉繼:主要負責對GDP、工業、能源、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勞動、社會、科技等統計行政業務的安排、督辦和初審;負責對普查資料歸檔;負責對統計信息、分析、調研等登記管理,配合局長完成其它工作。
副局長王少坤:主要負責對農業、建築、投資、城鎮居民收支調查、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和各項正常調查業務的安排等工作,配合局長完成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