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惠華[廣州市第八、九、十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鍾惠華[廣州市第八、九、十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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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惠華,一級律師。1927年11月出生,廣東梅州市梅縣區人。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系本科。曾任廣州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主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現任廣州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是第二屆廣州仲裁委員會委員,廣州仲裁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第一屆、第二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第一屆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州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廣東省第六、七屆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廣州市第八、九、十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人物生平

他是50年代新中國首批律師,1979年初最早重返律師工作崗位,20多年來一直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的資深的高級律師,是在涉外經濟法律服務和參加法制建設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優秀專家、學者稱號。曾擔任法律顧問參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中外合資項目之一的投資總額40億美元的廣東大亞灣核電站的契約制訂和談判,並在合營公司成立後,繼續提供法律服務,以保障其契約的順利履行。他20年來參與的項目有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補償貿易、國際融資租賃等。他還幫助委託單位處理許許多多的重大複雜的法律問題和糾紛,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有效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他在擔任首任廣州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主任工作中,注重培養人才,注重優質服務,注重所的建設,其成績和經驗受到司法產領導的肯定和讚揚。他積極參加國家和省、市立法活動,曾應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及國家有關部門的邀請,赴京參加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公司法》、《律師法》等立法草案的研究和修改;並參加了省、市100多件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為法制建設作出了貢獻。他曾參加中國經濟法代表團並擔任副團長赴日本講學,曾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代表團團長率團赴漢城參加亞洲經濟發展與法律國際討論會並作主題演講,還參加在香港舉行的海峽兩岸法律適用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作中國大陸的對外開放政策和涉外經濟立法的演講。撰寫發表了《簽訂執行對外經濟契約中的幾個法律問題》、《論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特點和立法中的若干問題》、《關於外商投資的法律問題》、《涉外經濟法制與涉外經濟管理》、《中國對外商投資的法律保護》、《市場經濟與公司法》、《法制建設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經濟契約糾紛仲裁應注意的若干法律問題》、《關於仲裁證據制度的若干問題》等論文。業績入編《當代世界名人傳(中國卷)》(中國時代文藝出版社、香港世界文庫出版社出版)、《中國人物辭海》(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出版)。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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