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4月1日,據廣東省紀委訊息:廣東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鍾小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免去職務
2017年4月,免去鍾小平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職務。
立案審查
2017年9月22日,據廣東省紀委訊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廣東省科技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鍾小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鍾小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其配偶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鍾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科技項目審批權,大肆斂財,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鍾小平開除黨籍處分;經廣東省監察廳報廣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8月,廣東省科技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鍾小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浮市人民檢察院向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鍾小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鍾小平,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雲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鍾小平在擔任廣東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副處長、處長、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處處長,廣東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