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宇軍

鍾宇軍

鍾宇軍,一級警督,中共黨員,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副局長。 2015年4月21日停職。 2015年8月21日,被開除黨籍、撤銷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長職務,降低為副主任科員,並將其調離森林公安分局。

職務

處理結果 處理結果

鍾宇軍,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和派出所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聯繫廣東省森林公安局沙頭角派出所。 2015年4月21日經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上級黨委決定:停止鍾宇軍同志執行職務。

事件

鍾宇軍 鍾宇軍

事件起因

2015年4月20日晚上8時許,深圳筆架山下梅崗南街上靠近梅崗路口一輛警車撞上一輛賓利車後,警車司機逃逸。4月21日深圳交警已經證實,該警車屬森林分局,初步懷疑肇事司機是森林分局的民警。城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已經證實,肇事者是森林分局的一名鍾姓副局長。

公款吃喝遭到舉報

有舉報材料稱森林公安分局局長曾建金包庇副局長鍾宇軍,是因曾建金等森林公安分局領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公款吃喝。

舉報材料稱,4月20日下午6時,即鍾宇軍撞豪車賓利事發前一個多小時,森林分局來了十多位客人,鍾宇軍在森林公安分局樓下迎接,十多個人到了分局二樓飯堂小餐廳大吃大喝。舉報材料稱,當晚喝的有洋酒、白酒。“這些人在小餐廳內大聲喧譁吵鬧,喝了很多酒,這頓飯的費用7000多元。”

舉報材料稱,鍾宇軍喝完酒後準備去按摩,怕路上交警查車,所以開單位警車。但是出門後就發生了撞車事故。而後,鍾宇軍棄車逃逸。“當晚9時,鍾宇軍回到單位,向分局局長曾建金說了酒後開警車撞車的事情,曾建金考慮到無論是醉酒還是酒後開警車都會牽連到他,為此便叫鍾宇軍選擇‘消失’,到外面醫院打針解酒,所以才有網上失聯17小時的故事。”舉報材料如此描述鍾宇軍失聯17小時的原因。

舉報人稱,4月20日晚森林分局公款宴請,僅喝洋酒的費用就是2224元,一是接待完全超標,二是公然造假,發票為食品,但電腦小票卻反映出是購買洋酒。

事件經過

2015年4月20日晚,鍾宇軍駕駛“粵05811警”警車離開森林分局,在駛入福田區梅崗南街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距離森林分局約150米處時,與停放在該路段的粵BH888L賓利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嚴重損壞。鍾宇軍既沒有及時報警,也沒有在現場等待交警前來處理,反而棄車離開現場。直至次日(4月21日)12時40分左右,才向福田交警大隊投案。

立案調查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決定對鍾宇軍立案調查。經過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審理報批等程式,現已完成對鍾宇軍的調查處理工作。鍾宇軍違紀事實如下:

一、違規駕駛警車。鍾宇軍在未經森林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同意及沒有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未著警服(當時身穿橫條紋T恤衫)駕駛警車。

二、交通肇事逃逸。鍾宇軍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當場棄車逃逸,後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實,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該起交通事故由鍾宇軍負全責,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萬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並處以扣12分的處罰。

此外,事發當晚,鍾宇軍參加了全國森林公安系統警務實戰教官技能比武人員的公務接待,存在酒後駕車嫌疑,但由於鍾宇軍交通肇事後逃逸,未能取得其酒後駕車的直接證據。

鍾宇軍身為中共黨員、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領導幹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但其知法違法,違規駕駛警車,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後駕車嫌疑,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對其從重處理,決定:給予鍾宇軍開除黨籍、撤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職務(降低為副主任科員)處分,並將其調離森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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