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館須知
1、持規定證件入館,配合門衛檢查。本館正式讀者 ( 含本校教職工、本科生、研究生、進修學員、留學生及離退休人員 ) 可憑本人借閱證刷卡進館,沒有借閱證的人員出示工作證、進修證、留學生證及離退休證後可進館。本館臨時讀者包括其他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師、科研人員、研究生,企事業單位中級職稱以上人員等,可持本人教師證、工作證、研究生證、職稱證或臨時閱覽證經登記以後入館。
2、講究衛生。館內嚴禁吸菸、吃東西;不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3、衣著整潔。不穿背心、拖鞋入館。
4、保持館內肅靜。不得高聲喧譁;穿高跟鞋、帶釘子的鞋請輕緩走路;入館後請將手機、傳呼機等通訊設備消音。
5、愛護公物。不毀壞文獻、家具及設施。
6、舉止文明。不在館內爭吵、打鬧,不做有礙人格和觀瞻之舉。
7、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證卡辦理
1、由圖書館發放,領證人為本校在藉教職員工,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和留學生等。圖書館根據讀者身份設定不同的使用許可權。
2、新生入校將統一免費辦理圖書館借閱證。
3、圖書館借閱證辦證補證處在校本部圖書館二樓東側自然科學借閱區。
4、圖書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非本人使用的借閱證將扣押。
5、圖書借閱證請妥善保管,如遺失請及時掛失和補辦,補辦借閱證須繳納工本費10元
6、愛護館內公共設施,愛護書刊,愛護各種設備,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借閱規則
還 書
本校區圖書館還書處分別設定於自然科學借閱區和社會科學借閱區,請讀者按所借圖書的學科按類還書,即自然科學類的圖書還於二樓東側自然科學借閱區,社會科學類的圖書還於四樓東側社會科學借閱區。
西校區圖書館還書處設定於圖書館一樓圖書借閱區。
續 借
讀者如需續借圖書,專科生和本科生請在應還日期前10天內,碩士研究生和教職員工請在應還日期前20天內,到圖書所在借閱區或通過登錄OPAC進行續借,每本圖書總續借次數不能超過2次,每次續借天數專科生、本科生和留學生為30天,碩士研究生和教職員工為60天。
圖書超期規則
讀者有責任在借閱期限內歸還所借圖書,凡超過應還日期歸還圖書的讀者,須繳納超期滯納金,每本圖書每天0.1元(寒、暑假包含在內);超過應還日期歸還期刊的讀者,每本期刊每天逾期罰款5元。
遺失、污損、未辦手續帶出書刊
遺失書刊按下列規定處理:
1、 凡遺失書刊,可以版本相同的書刊賠償,並繳納手續費10元。
2、 賠償同種書刊有困難者,自然科學類圖書按原書價格的5—10倍進行賠償;社會科學類圖書按原書價格的3—6倍進行賠償;遺失單本期刊,按該刊全年訂價賠償。裝訂成冊的期刊,賠償時另加裝訂成本費10元。
3、 遺失多卷集及成套圖書的一部分,按圖書成套價格原價1—10倍進行賠償。
4、 遺失圖書原價不足10元的,圖書按原價10元進行相應的賠償。
污損、未辦手續帶出書刊的,按下列規定處理:
1、 污損書刊,按污損程度不同,按原價格2—5倍罰款,被污損的書刊經處理後,仍歸圖書館所有。
2、 對借閱書刊進行開天窗或撕頁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損壞圖書給予30—100元罰款,損壞期刊按原價10倍進行賠償,情節嚴重者,除罰款外,交由學生處或所在院(系)處理。
3、 不按圖書館規定辦理書刊借閱手續,採取各種手段私自將書刊帶出借閱區或圖書館的,視為違規,給予100—200元罰款,並將情況通報學生處或其所在院(系),情節嚴重者,建議學校有關部門給予相關處分。
4、 在問題未處理完之前,工作人員有權扣留借書證,暫停其借閱權。
5. 離校手續
讀者在離校前,應還清圖書館所借圖書,回收並註銷圖書借閱證,如有丟失,需繳納圖書證工本費5元,圖書館在離校通知單上蓋章,方可離校。
開館時間
開館時間
地點 | 服務部門 | 服務項目及功能 | 開館時間 | |
星期一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
五樓南側 | 中外文期刊 借閱區 | 提供中外文期刊 的閱覽服務 | 8:00-17:00 | 閉館 |
四樓東側 | 社會科學圖書 借閱區 | 提供社會科學 文獻借閱服務 | 8:00-17:00 | 閉館 |
三樓東側 | 電子閱覽室 | 提供電子文獻閱覽、 下載及Internet服務 | 8:00-21:00 | 9:00-21:00 |
三樓西側 | 科技參考部 | 提供信息查詢、 文獻檢索等服務 | 8:00-17:00 | 閉館 |
二樓東側 | 自然科學圖書 借閱區 | 提供自然科學 文獻借閱服務 | 8:00-17:00 | 閉館 |
一樓東側 | 證卡室 | 電子閱覽室繳費服務 | 8:00-11:30 13:30-17:00 | 閉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