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

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後,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繼承法》17條規定,以錄音形式成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繼承法》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