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鋼絲繩安全係數(rope safety factor)是指鋼絲繩內所有鋼絲拉斷力之和與鋼繩最大靜負荷之比 。
相關規定
為保證鋼絲繩安全可靠地運行,對單繩纏繞礦山豎井提升設備所用新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一般規定為專門提升人員時不能小於9;提升人員和物料時,不能小於7.5;專門提升物料時,不能小於6.5。
起重鋼絲繩的安全係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用於固定起重設備為3.5;
(2)用於人力起重為4.5;
(3)用於機動起重為5-6;
(4)用於綁紮起重物為10;
(5)用於供人升降用為14 。
注意事項
新鋼絲繩的安全係數應能保證在正常的疲勞應力和磨損條件下,在工作壽命周期中鋼絲繩能提供可靠的服務。
在提升人員、貴重物品、要求使用壽命長、腐蝕性環境及難以進行頻繁檢查的環境中,應採用較大的安全係數 。
鋼絲繩的選用
1、起吊重物或穿滑輪使用,應選擇比較柔軟、易彎曲的6×37或6×61的鋼絲繩。
2、作為纜風繩或拖拉繩可選用6×19鋼絲繩。
3、根據鋼絲繩受力的大小,按照鋼絲繩許用拉力,選擇合適的直徑。
4、選擇後的鋼絲繩要進行驗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