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古代喪俗,人死後,按死者生前等級身份,用絳色帛制一面旗幡,上以白色書寫死者官階、稱呼,用與帛同樣長短的竹竿挑起,豎在靈前右方,稱之為銘旌。大斂後﹐以竹槓懸之依靈右。葬時取下加於柩上。
典源
《周禮·春官·司常》:“大喪,共銘旌。”
清·汪汲《事物原會·銘旌》曰:“周公制周禮司常,大喪供銘旌,建廞車之旌(廞車者,喪車也)。《檀弓》: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也,故以其旗識之,愛之斯錄矣。”
《喪服小記》曰:書銘自商始,非周禮也。
儒林外史詞話
第二十六回《向觀察升官哭友,鮑廷璽喪父娶妻》寫道:鮑文卿死後,其子鮑廷璽尋陰陽先生看了一塊地,擇個日子出殯,“只是沒人題銘旌,”按當時風俗,死者的銘旌最好要請地位高有名望的人寫,以示榮耀。正在躊躇,恰好剛榮升的福建汀漳道台向鼎趕到。當向道台得知銘旌沒寫,馬上叫取過紙筆。他“取筆在手,寫道:‘皇明義民鮑文卿享年五十有九之柩。賜進士出身中憲大夫福建汀漳道老友向鼎頓首拜題。’”寫完,吩咐鮑廷璽道:“你就照著這個送到亭彩店內去做。”
紅樓夢詞話
第十四回《林如海靈返蘇州郡,賈寶玉路謁北靜王》:秦可卿死後出殯那天,“至天明吉時,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請靈,前面銘旌上大書‘誥封一等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宜人之靈柩’。一應執事陳設,皆是現趕新做出來的,一色光彩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