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協調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三)組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和廣播影視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制定全市性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
(六)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管理全市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管理全市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八)負責全市各級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領導銅川人民廣播電台、銅川電視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九)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推廣運用高新技術,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專用頻段和頻率;管理全市或跨市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保障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參與擬定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十)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負責對全市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印刷業。
(十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行動,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內部資料、報刊的印刷、發行審核、申報工作;依法對報社駐銅記者站進行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宣傳和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組織重要會議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事業經費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協調綜合性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等法律事務;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市直單位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
(二)文化藝術科: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民眾性文學藝術創作生產和普及工作;指導重點藝術創作與藝術精品生產;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市藝術教育、藝術研究、文化科技及局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負責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圖書文獻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和發展;負責全市文化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三)宣傳管理科: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宣傳管理工作,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動向,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負責監督執行廣播電視宣傳紀律;擬定全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監督指導銅川人民廣播電台、銅川電視台和區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審查廣播電視宣傳節目、欄目設定;監管全市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組織培訓采、編、播人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評獎活動;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交流、交易活動;編輯整理廣播電視年鑑和史志;負責本系統新聞宣傳及網站管理工作。
(四)廣播影視科:擬定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管理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站的建立、撤銷和年檢工作;負責對全市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批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管理廣播電視網路的綜合開發;負責組織直屬電視網路技術維護、安全播出、業務培訓、播出報表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科研成果的評定、推薦和推廣套用;管理全市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實施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以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指導全市電影專項資金管理。
(五)新聞出版科(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和工作計畫的監督實施;對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印刷、複製、發行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印刷企業的監管、年度核驗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工作;負責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市著作權代理與仲裁,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審核登記駐銅記者站;負責全市中、國小教材發行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承辦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文化市場科: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演出經紀機構、藝術表演團體、演出場所和藝術品市場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文化產業工作,扶持和促進文化藝術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藝術產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承辦市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單位地址
銅川市新區正陽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