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2011年度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方案

檢查的糧食性質包括儲存所有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應急成品糧、國有糧食企業商品糧、以及代其他國有企業儲存的糧食。 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合格率、品質宜存率和各類糧食的衛生安全指標。 3、各縣(市)糧食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檢查工作客觀、公正,檢查結果真實、準確。

方案前言

為進一步加強糧食庫存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我市糧食庫存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範,提高區域糧食巨觀調控的保障能力,根據自治區糧食局《關於開展2011年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寧糧檢〔2011〕34號)檔案要求,結合銀川市的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11年度糧食庫存檢查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方案內容

一、檢查範圍
檢查的企業包含:轄區內中央儲備企業、自治區儲備企業、國有糧油購銷公司、自治區應急成品糧承儲企業、代儲企業等。檢查的糧食性質包括儲存所有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應急成品糧、國有糧食企業商品糧、以及代其他國有企業儲存的糧食。
二、檢查內容
1、糧食庫存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情況。重點檢查糧食庫存實物的數量、品種、性質情況,與保管賬、統計賬、會計賬對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的情況,與銀行收購貸款掛鈎情況,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情況。
2、庫存糧食質量和衛生安全情況。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合格率、品質宜存率和各類糧食的衛生安全指標。
3、儲備糧輪換情況。重點檢查2010年度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輪換計畫下達和輪換任務執行情況。
4、政策性糧食補貼撥付使用情況。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保管費、輪換費以及最低收購價糧收購費、保管費的撥付使用情況。
5、糧食倉儲管理情況。一是中央儲備糧代儲政策執行情況,包括代儲企業和倉房是否具有代儲資格,資格企業的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等。二是政策性糧食專倉儲存、專賬記載情況。三是庫存糧食儲存安全情況,重點檢查有無嚴重蟲糧、高水分糧、霉變糧、發熱糧等儲糧安全隱患。四是企業安全生產情況。
三、檢查方法
本次糧食庫存檢查在結合春季糧油普查工作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和《2009年全國糧食清倉查庫檢查方法》(發改辦經貿〔2009〕117號)執行。
四、檢查時點和進度安排
檢查時點為2011年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結報日,檢查劃分為工作準備、企業自查、自治區複查和整改匯總等4個階段。
1、工作準備(3月24日前)。各縣(市)糧食局、被檢查糧食企業要制定相應的檢查方案、成立檢查組織,縣(市)糧食局要對轄區內的被檢查企業進行工作準備的督導、企業要提前做好庫存糧食的梳理、檢查人員、器具、資金等必要的準備。
2、企業自查(3月25日—4月5日)。中央在銀直屬庫、自治區直屬儲備企業、寧夏糧食產業集團對實際承儲的各種性質的糧食實物庫存進行全面清查,4月5日前,企業將自查結果按時上報所在地的糧食主管部門。縣(市)糧食局負責指導轄區內國有糧食企業和承擔政策性糧食經營業務(主要為應急成品糧)的其他所有制企業認真做好庫存自查工作(市局負責三區企業自查工作的指導),並會同中儲糧管理機構共同匯總、上報銀川市糧食局。企業及縣(市)糧食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包括正式文字報告和相應的電子文本。
企業自查結果縣一級匯總中涉及到轄區外單位委託存儲的,承儲企業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與委託單位進行溝通,對企業自查結果進行核對後交由委託單位報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匯總上報;企業委託轄區外企業代儲的糧食要積極與受託方企業和當地糧食主管部門協調並納入本埠的匯總報表之內;市轄區的中儲庫、興慶庫在永寧、賀蘭縣境內糧庫儲存的糧食直接納入當地的匯總範圍之內。
企業通過自查,要認真梳理存在和發現的各類問題,且要求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數據的相關整理工作。
3、自治區複查(4月6日—4月15日)。自治區糧食局將會同財政廳、農發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西安分公司以及自治區有關部門,採取隨機抽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的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進行複查,複查比例為不少於轄區內糧食庫存總量的15%。
在複查過程中,自治區複查組將結合當前糧食保供穩價要求,將政策性糧食拍賣出庫作為檢查工作的重點。
4、整改匯總(4月16日—5月31日)。企業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市、縣(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企業要以書面形式反饋整改結果。對由於體制機制原因造成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作為檢查結果的重要問題,逐級匯總上報。
縣(市)糧食局要務於4月25日前將匯總的本轄區數據連同自查報告報送銀川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對全市匯總後於5月10日前報送自治區糧食局。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庫存檢查工作的順利推進和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成立銀川市2011年度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
組 長:張惠安 銀川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李永平 銀川市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國庭 銀川市糧食局調研員
成 員:劉國慶、馬生春、馬錄、吳磊、龐超慧、胡軍。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綜合業務科,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主任由李國庭兼任。
六、工作要求
1、國家糧食庫存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穩定糧食價格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是確保國家糧食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糧食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將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落到實處。企業要抽調業務骨幹,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要求,認真組織糧食庫存檢查,真實、完整地填寫檢查工作底稿,確保自查真實、過程嚴謹。
2、本年度糧食庫存檢查的自查統計範圍應嚴格與3月末國有糧食企業糧食庫存統計月報口徑保持一致,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數據匯總過程中要層層把關,認真核對企業自查結果,發現數據報送不一致、檢查匯總的統計賬面數與同期統計月報數量不符等問題,要查明原因進行糾正,確實存在不一致的要進行書面說明。對於不納入本地區統計範圍的糧食企業,縣(市)糧食局要通過市糧食局獲得企業同期的統計月報資料。
3、各縣(市)糧食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檢查工作客觀、公正,檢查結果真實、準確。企業法人代表、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檢查人員須在檢查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上籤字認可,各環節檢查記錄必須完整、準確,並妥善保存,以備接受自治區的複查今後的資料使用。對故意掩蓋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妨礙檢查工作,或者檢查工作走過場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4、檢查工作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和人民民眾、新聞媒體的監督,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糧食庫存屬於國家保密範圍,縣(市)糧食局及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的規定,切實做好糧食庫存數據報送等保密工作,防止發生失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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