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中證5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契約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資者自依據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取得本基金的的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契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當事人並不以在基金契約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金鷹中證500、金鷹中證500A、金鷹中證500B的每份基金份額在其各自的份額級別內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金鷹中證5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金鷹中證500指數分級場內簡稱:金鷹500
批准機關及文號:金鷹中證5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2012年2月27日證監許可【2012】247號文批准。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指數型基金
基金代碼:162107

份額分拆規則:

每2份金鷹中證500指數基金場內份額(初始面值為1元)按照1:1的比例,分拆成預期收益與風險特性不同的兩種份額,即:優先獲得收益分配權的優先權(稱為金鷹中證500A,初始面值為1元),獲得剩餘收益分配權的進取級(稱為金鷹中證500B,初始面值為1元),金鷹中證500A、金鷹中證500B兩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合併運作。

基金經理:

林華顯,本科學歷,基金從業經歷9年。2002年10月加入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後擔任交易員、交易主管、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林華顯在以往工作期間從未受到監管機構行政處罰或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不存在《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

投資目標: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以跟蹤指數為目標,力求將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0.35%以下、年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下。

投資理念:

貫徹“有效跟蹤指數,分享指數收益”的理念,本基金投資重在跟蹤中證500指數,充分分享中國經濟成長和指數成分股股權溢價的成果。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
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90%~95%,其中,中證500指數成分股和備選成分股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低於90%;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現金、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淨值的5%~10%,其中,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權證投資的比例範圍占基金資產淨值的0%~3%。

投資策略:

以中證500指數成分股在其指數中的基準權重為基礎,在綜合考察指數成分股的行業構成與市值占比、各行業內成分股權重的構成與分散程度、成分股流動性與貝塔值等因素的
基礎上,採用重點抽樣與分層抽樣相結合的策略以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若抽樣組合內的股票停牌或出現流動性不足等情形時,本基金將根據變化了的新情況,對於抽樣組合進行再調整。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500指數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稅後)×5%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被動跟蹤指數的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當中收益、風險較高的品種。一般情形下,其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基金。就金鷹中證500基金場內份額分拆而成的兩級基金份額而言,金鷹中證500A份額具有低風險、預期收益相對穩定的特徵;金鷹中證500B份額具有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特徵。

該基金髮行期限及認申購贖回期限

1、發行日期:本基金自2012年4月23日起至2012年5月29日止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其中,場外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和代銷機構公開發售;場內通過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髮售時間,並及時公告。
2、封閉日期:不超過三個月
3、申購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
4、贖回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規定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1、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2、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3、基金淨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等項目後的餘額。
(二)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金鷹中證500份額、金鷹中證500A份額、金鷹中證500B份額)不進行收益分配。
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如果終止金鷹中證500A份額與金鷹中證500B份額的運作,本基金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調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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