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按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經省、市編委批准於2003年9月26日正式設立的直屬市政府的副縣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核定編制55人。根據工作職責內設綜合處、歸集管理處、使用管理處、計畫財務處4個職能處室,下設蘭溪、東陽、永康、浦江、武義、磐安六個分中心和婺城、金東二個管理部,作為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機構。

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監督、檢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情況;

(六)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 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八) 行使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賦予的行政處罰職能;

(九) 管理市區其他住房資金;

(十) 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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