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原屬麗水專區的縉雲縣劃入金華專區。1953年,原由省直轄的諸暨縣及原臨安專區所屬桐廬、分水2縣劃入金華專區;金華市改由省直轄。專區轄17縣。
1954年,將建德、淳安、遂安、分水、桐廬、壽昌6縣劃歸建德專區;原衢州專區所屬衢縣、江山、龍游、宣平、松陽、常山、遂昌7縣劃入金華專區。1957年,諸暨縣劃歸寧波專區。金華專區轄17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金華市及原建德專區所屬桐廬、開化、建德、淳安4縣劃入金華專區;對專區轄縣作以下調整:
調整後,金華專區轄1市、15縣。
1960年,撤銷龍游縣,併入衢縣;撤銷浦江縣,併入義烏、蘭溪2縣;將桐廬縣劃歸杭州市。1961年,恢復武義、常山2縣。專區轄1市、14縣。
1962年,撤銷金華市,併入金華縣。1963年,將遂昌、縉雲2縣劃歸麗水專區;建德、淳安2縣劃歸杭州市。1966年,恢復浦江縣。金華專區轄11縣。
1973年,撤銷金華專區,改置金華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