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專區

1952年6月6日,寧波專區轄縣十二,即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象山、上虞、新昌、嵊縣、寧海、定海和紹興縣。 1957年9月23日,寧波專區統轄縣十一,即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上虞、新昌、嵊縣、紹興、諸暨和蕭山縣。 1962年,寧波專區轄縣十一,即紹興、餘姚、慈谿、奉化、上虞、嵊縣、新昌、諸暨、象山、寧海及鄞縣。

位於浙江省東部。1949年5月25日,寧波解放,原浙江省第六行政專署改稱為浙江省第二專區,統轄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定海、象山等七縣,是年11月,第二專區改名為寧波專區。
1952年10月22日,寧波專區轄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定海、象山、上虞、新昌、嵊縣、寧海及庵東鹽區
1952年6月6日,寧波專區轄縣十二,即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象山、上虞、新昌、嵊縣、寧海、定海和紹興縣。
1954年6月1日,寧波專區擴大為十三個縣一特區,即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上虞、新昌、嵊縣、寧海、紹興、臨海、天台、三門和庵東鹽區。
1957年9月23日,寧波專區統轄縣十一,即鄞縣、餘姚、慈谿、鎮海、奉化、上虞、新昌、嵊縣、紹興、諸暨和蕭山縣。
1958年12月29日,寧波專區縮小為九個縣,即餘姚、慈谿、象山、奉化、上虞、嵊縣、紹興、諸暨和蕭山縣。
1959年12月15日,寧波專區統屬縣十,即紹興、餘姚、慈谿、奉化、上虞、嵊州、諸暨、天台、象山和舟山縣。
1961年12月15日,寧波專區擴大為十三個縣,即紹興、餘姚、慈谿、奉化、上虞、嵊縣、新昌、諸暨、天台、象山、寧海、舟山及鄞縣。
1962年,寧波專區轄縣十一,即紹興、餘姚、慈谿、奉化、上虞、嵊縣、新昌、諸暨、象山、寧海及鄞縣。
1963年1月3日,寧波專區統屬十二個縣,即紹興、餘姚、慈谿、奉化、上虞、嵊縣、新昌、諸暨、象山、寧海、鄞縣和鎮海縣,
1964年9月20日,寧波專區統縣七,即鄞縣、奉化、鎮海、慈谿、餘姚、寧海及象山縣。
1968年,“文化大革命”時期,寧波專區改稱為寧波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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