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與銀圓舞曲

作於1899年,管弦樂曲。後被改編為各種器樂曲和輕音樂曲,與《快樂的寡婦圓舞曲》同為作者萊哈爾的代表作。

作於1899年,管弦樂曲。後被改編為各種器樂曲和輕音樂曲,與《快樂的寡婦圓舞曲》同為作者萊哈爾的代表作。本曲標題的由來眾說紛紜,一般認為是作者為了給人們一種“華麗”的印象而取的。本曲的旋律平易而通俗,節奏輕快,極適用於舞會曲目。  樂曲採用維也納圓舞曲形式,由序奏、三首小圓舞曲和尾聲組成,每首小圓舞曲均採用二部曲式(AB)。序奏部採用C大調,快板,4/4拍,活潑而富有生氣。隨後,改為小快板,呈現出第一小圓舞曲的第一主題A大調,那起伏流暢、溫和優雅的旋律,宛如輕輕拍擊堤岸的海浪, 令人心曠神怡)。第二小圓舞曲轉為F大調,突出第二拍的重音,使旋律帶有切分節奏的動感)。第三小圓舞曲轉為D大調,第一主題富有氣勢,使全曲的情緒步步高漲。主題反覆時音量減弱,由木管的重奏造成柔和的氣氛。樂曲結束部從c小調開始,轉入C大調後,在明亮的色彩中再現第一小圓舞曲和第二小圓舞曲的主題,然後在熱烈歡快的氣氛中結束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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