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教授
基本情況
金俊銀,1956年2月出生,漢族,1972年1月參加工作,法學碩士,教授,科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主要經歷
1972年1月——1979年8月,在三機部蘭州國營萬里機電廠任工人、宣傳幹事;1979年9月——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
1983年7月——1984年7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教研室任教師(助教);
1984年9月——1986年7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事訴訟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
1986年7月——1991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任書記員、助審員(期間,於1988年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鍛鍊一年);
1991年4月——1999年9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任助研員、研究員(期間,於1997年5月-1999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幫助工作);
1999年9月至今,在國家法官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副教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