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推進量刑規範化改革,迫切需要加強量刑證據理論研究,同時也需要完善我國的量刑證據制度。《量刑證據與證明問題研究》考察了司法實踐中量刑事實的證明與認定,提出了量刑證據的可采性規則、量刑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和量刑事實的證明標準,探討了死刑案件中的量刑證明標準,分析了社會調查報告、被害人影響陳述和社區影響陳述三類量刑證據。
作者簡介
張吉喜,1979年生,安徽省廬江縣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200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出站博士後(2013年),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法學院俄亥俄州洗冤項目訪問學者(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現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量刑研究中心和證據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生導師。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各l項,著有《刑事訴訟中的公正審判權——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基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學》、《環球法律評論》和《比較法研究》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科研成果獲省部級獎勵4項。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量刑事實的證明與認定:以刑事裁判文書為樣本
一、量刑材料的證據能力
二、量刑事實的證明方式
三、量刑事實的證明標準和舉證責任
四、量刑事實的認定說理
五、辯護人在量刑事實證明中的作用
六、對量刑證據理論研究和其他相關問題的啟示
第二章 量刑證據的可采性
一、在量刑程式改革背景下區分定罪證據與量刑證據的原因
二、量刑程式中非法證據的可采性
三、量刑程式中品格證據的可采性
四、量刑程式中其他證據的可采性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章 量刑事實的舉證責任和證明標準
一、量刑事實的範圍
二、量刑事實的舉證責任
三、量刑事實的證明標準
第四章 死刑案件中的量刑證明標準
一、與死刑案件證明標準相關的規定
二、關於死刑案件量刑證明標準的相關觀點
三、對提高死刑案件量刑證明標準的質疑
四、討論死刑案件量刑證明標準表象後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 社會調查報告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會調查報告制度
二、擬適用社區矯正案件中的社會調查報告制度
三、國外的量刑前調查報告制度
四、我國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相關問題分析
五、我國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 被害人影響陳述
一、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比較法考察
二、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的程式背景和價值
三、在我國確立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的正當性分析
四、我國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的構建
五、在我國確立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七章 社區影響陳述
一、多元化的被害人
二、社區影響陳述制度比較法考察
三、我國司法實踐中的量刑請願書及其與社區影響陳述之問的關係
四、在我國構建社區影響陳述制度的必要性及價值
五、我國社區影響陳述制度的構建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