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財政重點政策解讀

2017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脫貧任務、2018年打掃戰場。立下“愚公志”、打贏“攻堅戰”,必須升級財政政策的體系,必須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近日發布《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實施意見》,共38項政策措施,其中需要新增財政投入的政策21項。為便於社會各界知曉,市財政局就其中部分重點財政政策作如下解讀:

主要措施

一、精準建設基礎設施

政策:一是道路,將貧困村通村通暢工程建設補助標準提高至55萬元/公里,到2017年,完成貧困村通村通暢道路硬化工程3500公里,新建村社便道6000公里。二是飲水,優先實施貧困鄉鎮(村)集中供水鞏固提升工程,確保貧困村通自來水。
解讀:一是道路。市委、市政府將改善貧困區縣交通硬體設施優先規劃建設,著力解決“山高路遠”問題,將貧困村通村通暢道路硬化補助資金由每公里50萬元提高到55萬元,加上新建村社便道,預計新增財政支出3.6億元。二是飲水。目前全市貧困村仍有94.6萬人飲水困難,今年市財政通過農村飲水安全民生實事已下達資金安排解決29.4萬人,餘下65.2萬人將作為水利扶貧的重點分步解決,對15個非貧困區縣和今年脫貧摘帽的涪陵、潼南涉及242個貧困村的飲水困難人口10萬人,今年市財政已安排資金0.6億元,同時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護機制,市財政在切塊下達區縣小型水利工程管養維護專項資金之外,對每個貧困村每年補助0.5萬元,從工程投運後連續補助三年。

二、精準培育發展產業

政策:一是發展特色產業。現代特色效益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貧困區縣,重點扶持貧困戶發展特色農業。二是部分資金股權量化。統籌各類扶貧資金,並拿出一定比例股權量化。
解讀:一是發展特色產業。市級每年切塊下達區縣的特色效益農業資金7億元左右,其中貧困區縣占比約70%,由區縣自主用於發展主導產業。三年扶貧攻堅期間,市級還將每年對貧困區縣再增加切塊資金1億元以上。二是部分資金股權量化。在貧困區縣開展財政農業項目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試點,將財政支持農業企業的涉農產業發展資金,按一定比例以股權形式,量化流轉土地的農戶和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持股農戶和集體經濟組織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每年按持股比例,以契約約定收益固定分紅,讓農戶特別是貧困戶實現租金、薪金、股金等多重收益。

三、精準開展教育扶貧

政策:一是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和高中辦學條件改善等政策向貧困區縣傾斜。二是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資助政策,將貧困戶子女優先納入資助範圍。三是深入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入戶(站),完善貧困村文化室,培育1—2名文化中心戶。
解讀:一是薄弱學校改造等工程,市財政將在統籌兼顧的基礎上,切實從條件最差的學校改起,“補短板”、“守底線”和“雪中送炭”。二是教育資助政策進一步“擴面”“提標”,將城鄉低保家庭高中學生免學費政策擴大到農村建卡貧困戶,政策覆蓋對象從3萬人增至10萬人,市級按800元標準定額補助,差額由區縣承擔。同時,將家庭經濟困難高中和中職學生助學金標準由每年1500元提至2000元,貧困戶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階段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從每年6000元提至8000元,還款期限延長至20年,財政全額貼息。三是發展文化中心戶,中央和市級財政主要採取專項獎補形式,完善文化中心戶的基礎設施設備;區縣財政統籌上級財政資金,因地制宜發展和保障文化中心戶,確保運行規範有效。

四、精準實施轉移就業

政策:一是到2017年,確保勞動年齡段內有培訓意願的貧困人員“應訓盡訓”,實現有條件的貧困戶“1戶1人1技能”全覆蓋。二是對無法通過市場渠道就業的貧困人員,優先使用公益性崗位過渡性安置。三是對在畢業年度內的重慶高校和職業學校貧困畢業生和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解讀:一是統籌整合現有就業創業政策,通過職業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補貼等方式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及貧困人員或其靈活就業。二是精準確定扶持就業對象,將高中職貧困畢業生納入就業政策扶持範圍,享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一系列政策。如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優先組織參加就業創業培訓和就業見習。三是在規模可控、政策可持續的前提下繼續支持開發公益性崗位,使崗位開發“有進有退”。

五、精準開展扶貧搬遷

政策:一是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在人均8000元市級以上補助資金基礎上,貧困戶搬遷再按人均2000元補助。二是對每個新增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補助特色產業資金10萬元。
解讀:一是2015—2017年,全市計畫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30萬人,其中建卡貧困戶21.3萬人(2015年搬遷貧困戶10萬人,2016年搬遷貧困戶8萬人,2017年搬遷貧困戶3.3萬人)。對21.3萬有搬遷意願的建卡貧困人口,市財政在保持人均8000元補助資金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再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補助區縣,新增的2000元只能用於對貧困戶的搬遷補助,不能統籌用於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實施差異性補助方式,新增的2000元是按搬遷貧困戶人數市對區縣補助,不是對每人按2000元增加補助,區縣要加大對貧困戶特別是重度貧困戶的補助。二是市級對新增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每個點補助產業資金10萬元,區縣要整合市級切塊的特色效益農業、鄉村旅遊發展、技能培訓等資金,優先支持貧困搬遷人口發展適宜的產業。

六、精準開展醫療衛生扶貧

政策:一是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因病致貧扶貧對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資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二是貧困戶大病醫療補充商業保險實現全覆蓋。
解讀:一是全市已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救助對象包括低保、特困供養人員等8類困難群體,惠及165萬人。目前全市仍有因病致貧人員約16萬人,其中2萬人已納入醫療救助,還有14萬重病患者醫療負擔較重。困難民眾的醫藥費用,先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符合條件的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醫保報銷後再給予救助,最後補充商業保險全覆蓋,對自付部分給予賠付。二是今年7月1日起,已在13個區縣(其中11個貧困縣)試點,為60萬貧困人口購買大病醫療補充保險,投保額18元/人,由區縣自主選擇保險公司,最高賠付額20萬元/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對貧困戶自付1.2—5萬元賠40%,5—10萬元賠50%,10—20萬元賠60%,20萬以上賠70%),保費1080萬元全部由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承擔。今年起對165.9萬貧困人口實現全覆蓋,每年需0.3億元,均由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解決。

七、精準落實低保“兜底”

政策:一是將2015年農村低保標準統一調整到230元/人﹒月,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增長相適應的增長機制。二是將沒有勞動能力、需社保“兜底”的貧困人口,通過低保線與貧困線“兩線合一”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實現應保盡保。
解讀:一是近些年全市低保救助制度不斷完善,管理逐步加強,低保救助在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兜底作用。截止2014年底,全市農村低保覆蓋了50萬人,目前農村低保標準為220元,年支出15億元。二是目前全市約有18萬年均收入低於2000元的貧困民眾,其中2萬人已納入農村低保,還有16萬人需要由社保進行兜底。“兩線合一”後,農村低保標準將統一提高到230元/人.月,預計每年新增財政支出3.3億元。

八、精準提供金融服務

政策:一是對吸納貧困人口就業達到20%以上的農業企業、合作組織及自主創業的貧困戶申請抵押擔保貸款的,實行財政優先貼息,擔保費用減免。二是推進現有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在貧困區縣全覆蓋,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加大保費補助。
解讀:一是三年扶貧攻堅期間每年農村產權抵押擔保貸款約120億元,其中40%的貸款發生在貧困區縣、貧困區縣貸款中50% 符合“吸納貧困人口就業達到20%以上”的條件,每年符合條件的抵押擔保貸款為24億元。對這部分符合條件的貸款,市級財政貼息1%、對按2%收取擔保費的貸款補貼0.5個點的擔保費。二是現有政策性農業保險每年保費約3.3億元,按其中50%在貧困區縣、貧困區縣中60%為貧困人口測算,每年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為1億元。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市級財政補助保費比例平均為80%,個人承擔保費比例平均為20%,在此基礎上,市財政加大貧困戶保費補助,提高5個百分點,達到85%。

九、加大扶貧財政投入

政策:充分發揮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為各項扶貧攻堅政策的落實提供財政支撐。
解讀:原向貧困區縣傾斜的社會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20餘項政策保持不變,分步納入五大功能區轉移支付;3年扶貧期間市級新出台涉及貧困戶、貧困人口的扶持政策,貧困區縣應承擔的資金由市財政全額出資;原專項用於貧困區縣、貧困人口的扶貧、教育等10餘項政策設定3年過渡期,過渡期總體保持不變。將城鎮化變動率和貧困村、貧困人口減少,以及承接地接受轉移人口納入轉移支付獎補分配。總體目標:將新增財力的75%以上用於區縣和基層,重點向貧困區縣傾斜,將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增量主要用於貧困區縣,確保貧困區縣人均財力增幅高於全市平均增幅,增強貧困區縣的財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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