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沈曉鍾
總工程師:王定富
主要職能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重慶森林工程;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和市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批);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承擔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治理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的責任。提出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指導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提出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監督指導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石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政策建議,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案件的查處,偵破查處林業重特大違法案件。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責任。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航空護林、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建議,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林業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林業援外等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處室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後勤服務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處
提出森林及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等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開展林業普法教育,為基層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造林處(綠長辦)
擬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和林木種苗及苗圃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退耕還林工作和森林生態建設項目;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和市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綠委辦
資源處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調查及動態監測;組織編制森林資源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承擔林地、林權管理和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批)工作;負責國有森林資源流轉的審批;負責森林資源行政案件稽查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野保處
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提出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建議,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負責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有關工作。
林改處
擬訂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林權管理;指導、監督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的調處工作。
森林公安局
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偵破查處重特大森林案件;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偵破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涉林案件;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掌握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航空護林工作。
防火辦
規劃資金審計處
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承擔林業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林業統計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工作;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項目、資金等的審計監督;擬訂行業審計制度和業務規範。
科技處
組織開展林業科研、技術引進和推廣、標準質量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管理、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監督 。
對外合作產業處
負責林業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林業國際項目的申報、管理及實施工作;負責林業外事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台的林業事務;承擔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援外工作;指導林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林業產業的管理;擬訂林業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程及發展戰略、規劃;指導林產品結構的調整、市場建設和運行;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有關工作;負責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協調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中介組織工作。
宣傳信息處
負責林業系統對內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林業系統信息工作;指導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化建設;指導局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直屬單位
重慶縉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重慶縉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於重慶市北碚區、沙坪壩區、璧山縣境內,距重慶市中區約45公里,距北碚城區15公里,海拔350~951.5米,為華鎣山腹式背斜山脈一個分支的一段。東經106°17′43″—106°24′50″,北緯29°41′08″—29°52′03″,面積7600公頃。
1979年4月建立自然保護區,並成立“重慶市縉雲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隸屬重慶市林業局。2001年6月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並將“重慶市縉雲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更名為“重慶縉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重慶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宣傳貫徹《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檢疫審批和監管等多項行政許可事項,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檢疫行政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及防治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技術研究及推廣。
重慶市林木種苗站
重慶市林業科學研究院
重慶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是集林業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套用於一體的綜合性省級林業科學研究機構。主要從事森林培育、森林保護、林產化工、森林食品、園林花卉等領域的研究工作。下設院辦公室、科研管理辦公室、計畫財務辦公室、產業辦公室和森林生態研究所、苗木花卉研究所、林業信息研究所、森林食品研究所等機構。
重慶市林業規劃設計院
重慶市林業規劃設計院(原重慶市森林調查設計隊)是重慶市林業局直屬的綜合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位於直轄市重慶,成立於1984年。
重慶市天然林保護管理中心
重慶市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成立於2001年7月,主要職責是管理天然林保護工程,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天然林保護政策法規規劃擬定;天然林保護工程檢查與監督、驗收與評估、監理與監測;天然林保護工程信息網路建設與信息管理;天然林保護工程試點示範,科技推廣套用與人員培訓;天然林保護工程宣傳;承辦市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重慶市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下設辦公室、組織人事、工程管理等3個科室。
重慶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重慶市退耕還林管理中心
重慶市森林航空護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