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孩摔打男嬰案

重慶女孩摔打男嬰案

重慶女孩摔打男嬰案由重慶電視台2013年11月25日播出了一段發生在重慶長壽區一居民小區電梯內一女孩摔打1歲男嬰的視頻引起,隨後嬰兒從25層墜落,重傷昏迷。但因為施暴小女孩是未成年,警方不予立案。事件引發各方熱議,有網友寫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施暴的小姑娘,但是原原由什麼法來保護呢 救治醫院通報,受害男嬰原原已甦醒,意識不清,仍在重症監護病房醫治,將擇期接受手術。受傷嬰兒家人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2月3日下午5時左右,原原從昏迷中甦醒。肇事女童的父母被曝出已經離開重慶,前往新疆,而男嬰父母索賠30萬元治療費也只能拿到7萬。

案件經過

男童照片 男童照片

2013年11月25日16時許,長壽區公安局接轄區“鵬運左岸”小區保全報警,稱該小區一幼童從25樓墜落。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經調查走訪、調看小區視頻監控錄像,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況。

經查,2013年11月25日16時10分,該小區一住戶家10歲女孩李某放學回家,至小區2棟2單元電梯時,遇原原(乳名,男,1歲)與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電梯門自動關上。電梯監控視頻顯示,李某在電梯裡對原原進行了毆打。

據李某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後將原原抱至陽台欄桿上逗玩,致原原從陽台欄桿墜落。

原原奶奶看到電梯直接運行至25樓停下,遂趕至25樓尋找,遇李某從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詢問原原下落,李某謊稱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與原原奶奶一同乘電梯下樓尋找。下樓後兩人分行,李某繞行至原原墜落地處,將灌木叢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後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徑直到小區保全處調看視頻監控。

公安機關已及時將調查結果向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通報,因行為人李某隻有10歲,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監控記錄

小區電梯內的監控錄像顯示,吳女士是下午4時12分乘坐電梯下樓。在她走出電梯後,一個背著書包的小女孩走進電梯抱起了她的孫子,此時電梯門關了。

接下來的一幕讓人難以想像,抱起原原的小女孩竟然對原原進行了兇狠的毆打。原原的家屬說:“(女孩)把原原丟在地上,踢孩子,馬上又把他提起來摔,踢腦袋。電梯門開了,直接把孩子丟出去,視頻里能看到一隻手過來把娃抱走了。”

5分鐘之後,眾人在樓下發現了渾身是血的原原。大家發現孩子所在的位置七八米遠的草叢中,有一個巨大的空當,上面的樹枝葉也被折斷了。

從現場的情況和原原的傷情大家揣測,孩子是從居民樓高處跌落在草叢中,之後被人挪到旁邊的。

事件疑點

男嬰家人

懷疑女孩把孩子扔下

病床上的男嬰 病床上的男嬰
據原原奶奶說,她到了25樓,正好發現李某從25樓6號居民房走出來。“她拍了我一下,她說,阿姨你別著急,孩子被一個男孩抱走了,一會兒又說被一個女孩抱走了。我說到底是男孩還是女孩抱走了,她說沒看清。”李某隨後還與她一起尋找原原。原原奶奶懷疑是女孩把原原扔下來的,因為陽台上護欄挺高,原原根本就夠不著。
原原的表叔說,“根本不可能是‘抱起、滑落’,短短几分鐘,不可能抱起滑落,女孩在電梯裡面這么兇殘,她還抱起原原去陽台上玩耍什麼?不可能!”

女孩家長

男童是自己墜樓的
女孩父親李先生表示,他並不認同外界關於女兒故意將男童摔下25樓的指控,“經警方調查,當時女兒和男童在陽台,有踢打的動作,但並未故意將男童摔下。”至於男童墜樓的原因,李先生表示,事發時傳出幾聲狗叫,“男童受驚嚇自己墜樓”。
李先生稱,自己的女兒平常很喜歡小孩和小動物,“但表達方式有問題。”事發後他問女兒為什麼要踢打男孩兒,“女兒說男孩跟她做鬼臉,不友好”。李先生認為,傷害男嬰只是女兒表達感情的方式,“她希望男嬰對她笑,對她友好。”

肇事女童

女孩離開

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業職工,事發時,家中只有放學回家的李某一人。2013年12月2日,李某母親調至該企業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臨行前,辦案民警將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師進行了當面告知。公安部門將進一步核查事件相關具體情況,並嚴格依法處理。

同學反映

事發前她說想摔嬰兒
當地一名參與採訪的媒體人士稱,據鄰居透露,小女孩平常就有一些怪異行為。有人曾在小區中看到,女孩故意剮壞他人的車輛。多名鄰居稱,小女孩對比自己小的孩子很有興趣,與其同乘電梯,她會一直捏小朋友的臉,直到把對方捏哭。
小女孩所在學校的同學稱,該女孩事發前兩三天就曾經說過想要把一個嬰兒放在包里,從樓上摔下去。而此前該女孩還有把蝸牛捏碎吃掉等異常行為。據同學介紹,女孩出過車禍並頭部受傷,她的父親也曾到學校來跟老師溝通過這個情況,希望老師和同學多多關照。

法院受理

2013年12月6日,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4日已受理受害嬰兒原原家屬的起訴,院方一直與中院、高院保持溝通。長壽區人民法院已經組成合議庭,案件交到了承辦法官手中,進入審查階段。案件審理是否會公開還不清楚,但肯定會公開判決。“法院方面也會現場取證,爭取儘快給出公正判決。”

6日晚上,原原的母親出示了3份訴訟材料。

一份落款為2013年12月3日的民事訴狀中寫明:判令被告李某一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生活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暫定30萬元,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續醫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待鑑定後確定相應賠償數額。原原母親表示,該民事訴訟4日呈交法院。

第二份材料是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第三份材料是原原母親於昨天上交給法院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事由:查封李某一家的房產以及小轎車一部,並凍結對方的銀行存款。東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被列為第二被告。

最新訊息

2013年12月8日下午護士把稀飯等食物放到原原嘴邊,原原已可以自己吃東西,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不過孩子仍會哭。

社會反響

姚晨 姚晨

在新浪微博上,演員姚晨、馬伊琍和作家陸琪紛紛對肇事女童父母的行為提出質疑。姚晨更表示,“難道不用追究女孩監護人的責任嗎?任由他們大搖大擺地離開住地去新疆?”陸琪則表示,惡意非天生,建議將女孩兒帶回調查,看是否曾受父母虐打。

姚晨轉發了一條微博,微博上提到:被摔男嬰母親求女孩兒的父親給多點醫藥費,但是女孩兒的父親說:“我也沒有錢,要大家共同努力你聽懂我意思沒有!”連道歉態度都沒有。姚晨評論說,“真是有什麼樣的父母培養出什麼樣的孩子!原諒我不太懂,這樣的惡性事件難道不用追究女孩兒監護人的責任嗎.就任由他們大搖大擺的離開住地去新疆”馬伊琍則說,“同問!我們為人父母的都拭目以待結果。”

陸琪還分析道,“十歲女孩虐童事件,我不太認同部分公知所說惡意天生。這完全是幫女童父母推卸責任。反社會性心理並非天生,而是因為童年期受到強烈外界刺激,譬如經常受到虐打、冷暴力、父母長期吵架、受過性侵害等等。所以必須將女童帶回調查,看是否也受過父母的虐打,如有相應情況,父母可受更重的懲處。”

評論

法律專家

摔嬰案誰該擔責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楊明律師表示,從本案警方通報的情況看,李某的行為在刑事上涉嫌故意傷害和過失致人重傷犯罪。但是否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是需要查清李某的實際年齡方可確定。
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可將刑事責任年齡分為三類,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本案中,由於李某的年齡不足14歲,因此,依法不能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
楊明律師指出,我國刑法規定了罪責自負原則,即刑事責任只能由犯罪人本人承擔,禁止株連。因此,李某的父母無需就其未成年女兒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李某的父母作為監護人而免除其他法律責任。
楊明律師認為,本案中,作為致害人的女孩李某有明顯過錯,但李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責任應由監護人即李某的父母對原原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李某的父母對原原的賠償應包括:理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項費用,如果原原因受此傷害而致殘的,還應賠償其殘疾賠償金。若原原系城鎮居民,則該賠償金根據原原的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本報

公開道歉

2013年12月20日,重慶摔嬰女童通過央視發道歉信:不該打小弟弟。
重慶摔童女孩的父親李某通過央視新聞公開了女兒的道歉信,信的大致內容“我是李某某。那天我不該打小弟弟。在家裡和小弟弟玩耍時狗狗叫了,小弟弟掉下去了。讓叔叔阿姨傷心了,請叔叔阿姨原諒。”

女孩的父親稱,信是女兒親筆寫的,他本人還在這份道歉信上加了幾句話 “我作為父親,我感到很意外。我們全家人都感覺很內疚,請對方諒解”。李某上周已將女兒的親筆道歉信交到當地法院。李某表示自己將為被摔男嬰的救治和賠償盡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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