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醴陵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2)擬定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以及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3)組織開展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公路、鐵路、水利等公共設施和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綠化工作;組織全市園林式單位的創建活動,申報、審批園林式單位;查處各類違法毀綠案件。
(4)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審核申報省級以上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5)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用材林、防護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全市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經市有關部門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務院、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報批;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協調山林權屬糾紛。
(6)組織、指導陸生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國家及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查報批工作。
(7)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生態公益林及林木花卉的發展和培育。
(8)負責指導全市木材行業的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木材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結構布局調整及經營加工方面的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木材及其他林產品市場建設和運行;協調、指導木材及其加工產品的進出口工作。
(9)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10)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級機構
辦公室政工股
計財股
造林綠化股
技術推廣股
林業審判庭
林業檢察科
二級機構
森林公安局(副科級)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
林業綜合執法大隊(副科級)
森林資源管理保護站
林場森工站
公益林管理站
林政監督管理站
林業技術推廣站
林業產權管理站
木材檢查管理總站
水口山國營林場
樟仙嶺國營林場
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