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關係轉出辦理指南

1、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同意接收,且出具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2、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同意轉入並出具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介紹

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是指參保人在跨地區流動就業時把原就業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轉到新就業地,以便在兩地的醫療保險年限能夠累計計算。如若轉移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滿足連續參保年限的接續,則該參保人兩地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可合併連續計算。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的內容包含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清單及個人賬戶的餘額 。

條件

1、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同意接收,且出具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2、已經辦理廣州醫保停保手續;
3、已經養老保險關係轉出(如參加了廣州養老保險)。

材料

《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新參保機構出具)。

流程

1、申請人備齊相關資料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申請轉入手續;
2、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同意轉入並出具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3、申請人攜帶聯繫函到廣州醫保局及其分局辦理轉出手續;
4、工作人員接收並驗證資料後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出手續,將《參保憑證》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寄往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時間地點

辦理地點:新參保地社保機構
辦理時間: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出手續

注意事項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保關係註銷手續,然後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保關係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保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保關係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係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後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醫保關係轉移時,三種醫保關係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係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醫保關係轉移後,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