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經濟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5月1日)
叢書名: 法官說案
平裝: 360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1785926
條形碼: 9787501785926
尺寸: 20.6 x 14.4 x 1.6 cm
重量: 358 g
內容簡介
《醫療侵權糾紛案例》講述了:在我國歷史上,判例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形式,曾經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其地位和作用甚至超過了法典。我們選擇司法實踐中一批典型,疑難案例,匯集成書,目的就在於此。希望這套案例叢書能夠對廣大法律工作者和一般讀者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處理法律糾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能夠有所裨益。
媒體評論
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
——荀子
法律是普遍的,應當根據法律來確定的案件是單一的。要把單一的現象歸結為普遍現象就需要法官。
——馬克思
司法過程的最高境界並不是發現法律,而是創造法律。
——卡多佐
目錄
因違反醫療注意等義務引起的糾紛
1.未經患方同意擅自實施門診手術,醫療機構是否承擔責任?
2.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失但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司藥員錯寫服藥劑量致使病人服藥中毒產生嚴重後遺症,患方能否在調解後再通過訴訟追加賠償?
4.醫生誤將患者子宮當做闌尾切除,醫療機構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5.患者誤服藥品硬包裝導致事故發生,醫療機構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6.醫療機構沒有完全地履行告知義務,事故發生後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7.醫生在診療過程中沒有盡到謹慎注意義務,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8.醫療機構未盡轉診義務,事故發生後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9.醫療機構未履行告知義務,侵犯患者的知情權及選擇權等,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10.未經死者的家屬允許擅自解剖屍體並留取臟器,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11.醫院未告知可供病人選擇的治療方案,導致病人財產損失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因醫療措施、醫療設備引起的糾紛
12.醫療科研機構合作進行試驗性醫療造成患者損害,應當如何確定賠償責任?
13.治療搶救措施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應該如何承擔責任?
14.醫療器械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15.私人醫院重複使用導管,受害者如何獲賠?
16.內固定鋼板斷裂,骨骼畸形癒合,患者如何獲賠?
17.疾病自然轉歸導致醫療事件,應當如何處理?
18.基於患者傷情考慮擅自實施手術,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19.醫務人員操作不當導致併發症,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20.急診疾病的初診結果和手術探查的結果不一致,醫療機構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因預防接種、輸血引起的醫療糾紛
21.因計畫免疫預防接種事故致人身損害,醫療機構如何承擔責任?
22.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未妥善處理引起醫療糾紛,責任如何劃分?
23.將針頭交給幼童玩耍致傷,責任應如何分擔?
24.因輸血感染C肝,應如何認定醫療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
25.因輸血感染愛滋病,醫療機構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26.因輸血致第三人感染病毒,醫院該不該賠償?
27.先後在兩家醫院輸血,經檢查感染愛滋病,如何進行責任定性和責任分配?
因手術引起的糾紛
28.由於醫學認識水平所限導致患者人身損害,醫療機構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29.結紮手術中損傷膀胱,醫院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30.未經丈夫同意為妻子引產,醫療機構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31.未經當事人同意,安排實習醫生旁觀婦檢過程,醫院是否侵犯了患者的隱私權?
32.醫療機構存在嚴重醫療差錯,但未造成明顯損害後果,應否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33.因疾病特殊導致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34.患者自身的病變和手術共同導致醫療損害,責任應如何分擔?
35.手術公證能否為醫療機構免責?
36.手術遺留紗布在體內,患者提出醫院返還醫療費的請求,法院是否支持其訴訟請求?
37.按一般的醫療水準檢查未發現手術禁忌症,醫療機構是否具有過錯?
因監護、護理引起的糾紛
38.精神病人闖入醫務人員辦公室服藥自殺,醫療機構應否承擔責任?
39.患者在醫院墜樓致死,醫院應否承擔責任?
40.精神病人之間造成的人身傷害,醫療機構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41.根據家屬謊報而對正常人實施強制治療,精神病院是否構成侵權?
42.違反護理常規致患者死亡,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43.患者因自身疾病猝死,醫療機構未盡注意義務,責任應當如何認定?
44.陪護人員的財物被竊,醫院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因美容引起的糾紛
45.醫生誤導患者接受美容手術致不良後果發生,醫療機構應承擔何種責任?
46.隆胸手術未達到預期效果,且醫院沒有相關資質,患者能否獲賠?
47.實施增高手術致人損害,醫院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48.術前履行了告知義務,但術後出現疤痕增生的,醫療機構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9.美容糾紛中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應當如何處理?
50.沒有合法資格而提供美容服務,是否構成欺詐?
51.手術技術失誤造成容貌受損,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52.因美容整形受損,受害人可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53.美容中心“概不退費”的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54.沒有相應資質而從事醫療美容並違反告知義務的,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其他糾紛
55.誤診醫生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調解協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6.醫療機構在醫療活動中存在欺詐行為,處理時應適用何種法律規範?
57.涉及部隊醫院的醫療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58.“小病”檢查項目過多引發醫療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59.按一般醫療水準進行術前常規檢查未發現手術禁忌症,術後患者不幸死亡,醫療機構是否具有過錯以及責任應當如何承擔?
60.醫療機構退休人員私自帶患者回到原醫療機構進行醫治,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是否承擔責任?
61.患者家屬不積極配合醫療機構的救治行為導致患者死亡,醫療機構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62.變性手術不成功涉及隱私的糾紛,醫療機構應該如何承擔責任?
附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醫療療事故分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節錄)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