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9號)和《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酉陽委發〔2009〕71號)精神,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評價職責。
(二)加強對全縣統計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有關統計標準、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實施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對涉外調查事務、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協調好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與各辦(中心、站、所)之間的關係,發揮鄉鎮人民政府統計管理辦公室的綜合統計職能;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
(五)貫徹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按市統計局的要求開展全縣投入產出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負責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和環境等統計數據。
(七)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負責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加強對全縣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貫徹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負責對全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負責對鄉鎮的地區生產總值、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統計指標的蒐集、整理、評估、測算和考核評價工作。
(九)組織並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建立和管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庫和數據中心,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及更新工作;貫徹執行全市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協助鄉鎮政府加強對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的業務管理,並指導其正常開展統計工作;加強全縣統計人才隊伍建設、統計業務培訓、知識更新;組織開展全縣統計從業資格培訓、考試、辦證等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管理局機關文書檔案、接待、保密和後勤服務等行政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傳遞以及督辦工作;搞好印章的管理,負責本局檔案的起草、列印和收發及檔案的歸檔工作,統籌搞好全局計算機的管理。
(二)綜合法制科
負責蒐集、整理和編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月報、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等綜合性統計資料,綜合考核評價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負責對外提供和交流各種統計資料;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和綜合統計工作,搞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分析;搞好統計資料庫的建設和更新維護工作;負責收集、整理、評估部門綜合統計數據;負責搞好全面農業統計、婦女兒童狀況監測統計和貧困監測統計工作,完成分析報告;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協助統計執法大隊開展全縣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違法案件處理工作。
(三)工業統計科
負責全縣工業、能源、科技統計數據的蒐集、整理、匯總、審核、評估和上報工作,開展好工業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調查工作,負責工業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綜合科搞好上級部門對我縣工業考核經濟指標的收集、審核、評估、上報工作;協助開展好工業統計執法工作;協助做好相關的普查工作。
(四)專業調查科
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貿易、勞動報酬統計數據的蒐集、整理、匯總、審核、評估和上報工作,並做好專業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專項調查工作,負責專業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綜合科搞好上級部門對我縣考核的有關主要經濟指標的收集、審核、評估、上報工作;協助開展好相關專業統計執法工作;協助做好相關的普查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科長(主任)4名。黨內職務和紀檢組長按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縣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保持不變。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主要職責
酉陽自治縣統計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現有在崗人員21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幹部15人,工人2人。按照縣編委核定編制,局內設科室四個,即局辦公室、綜合法制科、專業統計調查科及縣社會經濟調查隊。(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縣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和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
(二)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統一組織協調全縣各鄉鎮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全縣及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方案,依法管理全縣統計報表。
(三)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負責對全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四)管理、協調統計信息經營活動,並對新成立的統計信息服務機構進行資格審查,負責全縣社會經濟信息抽樣調查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五)建立健全全縣統計信息工程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依法對各單位、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統計登記。
(六)定期考核評價全縣各鄉鎮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企業綜合經濟效益。
(七)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統計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陳 早: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統計局全面工作。
白小全: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機關(含局支部工作),財務,國民經濟核算統計(含農村經濟總量統計),法制建設,統計培訓,基本單位名錄庫統計,移民幫扶,聯繫鄉工作。聯繫辦公室、綜合法制科。
張永亮:副局長 分管綜合,農業統計(含婦兒監測),普查,勞動力調查,1%和1‰人口抽樣調查,安全感調查,城鎮住戶抽樣調查。聯繫縣社會經濟調查隊。
雷 勇:副局長 分管工業統計(含能源、科技統計),投資(含建築業、房地產統計),勞動工資統計,商貿統計(含利用內資統計)。聯繫專業統計調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