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縣農業局

鄲城縣農業局

鄲城縣農業局隸屬鄲城縣周口市政府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全縣農業法制體系建設;提出全縣農村信貸、稅收和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意見;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度,貫徹執行農業基本政策;指導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四)研究提出全縣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意見、規劃、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大宗農產品縣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預測並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全縣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調進調出建議。

(五)制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協調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擬定農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組織、監督對農作物和農產品的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七)擬定全縣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技術進步措施,管理全縣漁業資源,負責保護全縣漁業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代表縣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

(八)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及其區劃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監督等工作。

(十)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全縣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生產服務。

(十二)負責全縣農業情況綜合和有關業務的協調。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主要職能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督查催辦、接待、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擬定年度工作總結、工作意見、領導工作報告以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人事股(老幹部股)

主要職能

按有關規定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專業人才的職稱評聘、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農業系統人事勞動統計工作,負責全局系統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農業項目辦公室)

主要職能

編制農業生產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管各類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編制預、決算;對局管資金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收支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參與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農村信貸、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等政策研究制定和調整工作;提出全縣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建立農業項目庫,負責農業項目申報與管理,組織重點項目的實施。

科技教育股

主要職能

擬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與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協調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民職業教育培訓工作;承辦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指導農民體育工作。

種植業管理股(棉花生產辦公室)

主要職能

研究提出全縣種植業的發展規劃、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耕地的保護、補償與改良政策措施;負責農業生產情況的收集與通報;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調進調入審查和良種補貼政策落實;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及擬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棉花生產技術指導、品種利用和科技攻關。

農業結構調整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主要職能

最佳化種植和產業結構,提高農業效益。調查農業生產結構情況,研究農業生產結構政策,制定全縣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布局和方案,促進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最佳化品種品質結構,組織實施品牌農業發展戰略和高效示範園區建設,組織申報農業結構調整項目,推進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引導農民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措施、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法制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農場管理股

主要職能

負責全縣國有農場的生產和經營工作,編制農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國有農場各業之間的關係;引導各農場發展示範場建設;向農場提供生產經營信息,協調場與場之間的產供銷關係,促進各業發展。

市場與經濟信息股(外經外事股)

主要職能

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信息;擬定全縣大宗農產品縣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全縣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管理我縣與有關國內外農業組織或機構的合作交流事務。

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宣傳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政策檔案和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案(事)件。

水產股(漁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擬定全縣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進步措施;對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協調處理漁事糾紛;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工作,管理全縣水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漁船、漁機、網具製造;代表縣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

鄲城縣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全縣農業資源調查評價及其區劃工作,監測全縣農業資源消長動態,編制全縣或區域性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直屬機構職責

鄲城縣水產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關鍵水產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水生動植物病害的監測、預報和防治,負責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技術指導,環境保護與生態平衡方面的技術指導與評估,負責以水產品質量安全為目的的科學用藥指導,正確安全使用飼料的技術指導,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生產指導,種質資源的管理、捕撈、加工、流通生產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套用指導,負責漁業經濟的運行指導,漁獲量的統計與調查,農(漁)民的公共培訓,水生動植物的檢疫檢驗等。

鄲城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蔬菜、瓜果等主要初級農產品品質及農藥殘留、重金屬殘留的檢測化驗工作;承擔農業灌溉用水、土壤和大氣環境質量監督檢測;承擔無公害農產品縣場準入制度的實施工作(包括產品檢驗、縣場監管等);接受其他委託檢驗;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科技諮詢、宣傳和服務工作。

鄲城縣農藥監督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農藥管理條例》在全縣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查驗本縣內農藥生產單位有無農藥登記證、農藥臨時登記證;審查農藥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查驗所經營農藥品種的農藥登記證和包裝上有無標籤,標籤是否殘缺或標籤是否和農藥登記證一致;監督農藥縣場,參與查處假劣農藥案件,防止假冒偽劣農藥上縣坑農害農;根據本區病、蟲、草害發生情況,制定農藥使用規劃,加強安全合理使用農藥工作的指導;負責新農藥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審查農藥廣告是否和農藥登記證一致;對違反《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鄲城縣種子公司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種子法》,指導全縣種子生產和基地建設;承擔新品種引進、良種繁育及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全縣搞好種子精選加工、種子儲藏和雜交新本種子繁育保純,制訂種子生產技術及操作規程;承擔全縣種子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種子內外貿經營服務。負責全縣種子工程及其它種子項目的規劃實施。

鄲城縣種子管理站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種子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種子選育、引進、繁殖、推廣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種子品種、生產、質量、價格、縣場的管理;負責培訓種子管理、技術人員;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指導下級種子管理機構的種子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常規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鄲城縣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全縣經濟作物的生產計畫,指導經濟作物的生產和結構布局調整;負責經濟作物栽培新技術和名、特、優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做好經濟作物“一優雙高”開發和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經濟作物無公害基地建設;參與制定“菜藍子工程”計畫,指導農民搞好瓜果、蔬菜、食用菌的儲藏保鮮工作;指導大棚生產、庭院經濟,搞好集約農業。

鄲城縣土壤肥料工作站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全區土壤改良、科學施肥、培肥地力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科學施肥技術指導、諮詢服務、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有機肥的技術推廣和套用,指導農民搞好秸稈還田、農家肥的漚制,培肥地力;承擔植物生長調節劑、土壤調理劑、稀土等肥料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有機肥樣品、土樣的化驗工作,並會同工商部門認真做好肥力監測和化肥監測工作。

河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鄲城縣分校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河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制定的各項規定和制度,舉辦中專學歷教育,開展職業技術教育、崗位培訓、實用技術培訓,有計畫地為全區培訓合格的套用型中初級人才和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勞動者;領導、組織、協調各縣(縣、區)分校的教學工作,對分校的教學業務進行進行監督、指導與教學質量的評估;負責所轄分校的招生、教務、教材、考務、評卷和學籍管理等工作;組織本縣農業廣播電視教育工作的研究和交流;負責縣(縣、區)分校輔導教師的培訓;組織編寫、交流適合我縣的套用教材,組織高層次實用技術培訓;組織交流開展學用結合活動的經驗。

鄲城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主要職責: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並負責管理、培訓、考核農村財務人員和技術職稱評審;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管理,調處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糾紛,指導農村承包經營權流轉,依法對契約糾紛進行仲裁;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進行審計監督;依法進行農村土地徵用費用使用情況審計監督;負責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統計、登記和評估工作;指導農民專業任合作社的建設、發展與管理。

鄲城縣農業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農業技術推廣法》和河南省實施辦法,搞好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縣、鄉、村農技推廣單位開展工作;制定全縣農業技術推廣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積極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農作物農業新技術,搞好農業“豐收計畫”和“一優雙高”的農業開發工作;組織專業培訓,開展科技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向農民提供信息、技術,搞好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工作。

鄲城縣植保植檢站

主要職責:調查農作物病蟲動態,研究病蟲發生規律,發布病蟲中長期預報,制定防治辦法,指導農民進行防治;承擔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推廣,植保技術培訓、諮詢服務;開展農作物種子、苗木和農產品的產地檢疫及調運檢疫工作,查處違章調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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