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通衛,先後在三亞市政府擔任過鄉鎮鎮長、書記、市城管辦主任、市副秘書長及執法局局長等職務。曾任海南省青年書法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書畫藝術家研究學會副會長、中國書畫藝術家協會名譽主席、中國名家書畫院一級書畫家等社會職務。 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雙面巨貪
三亞綜合執法局原局長鄭通衛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發包、支付工程款和處罰違章建築工程的過程中為他
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總計兩百七十七萬元人民幣,並有一百七十七萬元人民幣及六萬元港幣不能說明來源合法。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鄭通衛有期徒刑九年。
他,被刑事拘留前一個月,在海南省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會議室里,面對媒體記者,義正詞嚴地說:“我從不接受賄賂,一直堅持公正執法,作為領導幹部一定要行得正坐得端。”
然而,2009年2月22日,這位自稱“從不受賄”的官員被刑事拘留時,辦案人員打開他以“收藏的書”為由存放在親戚家的兩個木箱子,裡面裝有454萬元人民幣和6萬元港幣。
鄭通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開庭審理時,在莊嚴的國徽下,這位昔日風光無限的執法局長和飄逸瀟灑的書法家低下了頭。他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都當庭予以承認。在最後陳述中,鄭通衛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悔恨不已,失聲痛哭,願把自己的事例作為反面教材教育廣大黨員幹部。
作品成就
1999年出版個人書法專集《藝術與生活》;2002年所創作品入選《中國書法家作品選集》 《當代書畫藝術家精英大典》,榮獲“優秀藝術家”和“當代精英藝術家”稱號;2003年被評為“世界優秀專家人才”,2004年出版《鄭通衛書藝作品選》;2005年被中國書畫家聯誼會、中國書畫名家作品2005金秋國際展組委會評為“百名中國書畫名家”:2005年榮獲“中國——歐洲書法展”金獎,2008年5月又榮獲“中國書畫金馬獎”;2008年6月被中國名家書畫院授予“奧運書畫風雲人物”稱號,並評為“最具市場收藏潛力書畫家”;2008年9月被中國書畫名家研究會、中國藝術名家研究院評為“藝壇名師”;2008年12月被中國蘭亭書畫院評為首屆中國書畫“書聖獎”“2008年度最具升值潛力書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