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美琴從事工商工作30多年來(截至2012年),調解消費糾紛3萬多件,成功率95%以上,贏得民眾的尊重和信任,被稱為“維權大姐”。
個人榮譽
全國消協維權先進工作者;
江蘇省消費維權能手;
“泰州市第十三屆精神文明建設新人新事”;
泰州市“民眾最喜愛的十佳共產黨員”。
社會評價
《新華日報》、江蘇電視台、《中國工商報》《江蘇經濟報》《泰州日報》等媒體多次開展對鄭美琴先進事跡的宣傳報導。
2011年3月15日,泰州市3·15晚會播出鄭美琴的先進事跡。為進一步放大“維權大姐”效應,泰州工商局決定在市區9家主要商場超市設立“鄭美琴維權工作室”。“鄭美琴維權工作室”成立後,鄭美琴按照服務時間表定期到商場超市,調解疑難糾紛,培訓客服人員,指導內務管理,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在鄭美琴的帶動下,泰州各大商場超市紛紛承諾,小額消費糾紛不出店門。2011年8月10日,江蘇省委創先爭優巡視組到泰州檢查時,對鄭美琴“把消費者當作自家事”的工作精神給予充分肯定。
2011年9月2日,央視《道德觀察》欄目以“三十年的堅守”為題,對鄭美琴的事跡進行報導。
2012年6月5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關於在全省工商系統開展向鄭美琴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蘇工商人〔2012〕205號),在全系統開展向鄭美琴同志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