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琳娜[廣東省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原委員]

鄧琳娜[廣東省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原委員]
鄧琳娜[廣東省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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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琳娜,女,漢族,1980年11月出生,湖南常寧人,在職研究生,200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廣東省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委員。

人物履歷

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任中山市紀念中學三鑫雙語學校教師;

2005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中山市總工會辦公室科員;

2010年4月至2011年8月,任中山市總工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山市大涌鎮副科級幹部;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委員(副科級);

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委員(正科級)。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日前,中山市紀委監委對大涌鎮黨委委員鄧琳娜(正科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鄧琳娜在擔任大涌鎮黨委委員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套取財政資金用於發放紅包、補貼;利用職務便利侵吞財政資金,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在政府採購項目中夥同他人合謀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涉嫌串通投標犯罪。

鄧琳娜身為黨員幹部,初心盡忘,黨性盡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多次串供、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試圖掩蓋其違紀違法事實;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標、資金撥付、行政執法、幹部人事等領域進行利益輸送;採用“螞蟻搬家”“雁過拔毛”方式套取侵吞巨額財政資金並肆意揮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鄧琳娜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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