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惠芳

1908年初,就讀於廣州美術學校,參加同盟會。 1919年1月至10月,擔任東莞縣縣長。 1958年、1976年任台灣國民政府監察委員。

基本信息

鄧惠芳(1889—1977),女,別號愛明,東莞石排福隆鄉人。1908年初,就讀於廣州美術學校,參加同盟會。她曾參與營救夏重民等出獄和謀炸粵督張鳴吱,參加廣州新軍起義、 黃花崗起義。曾數度出入戰地辨認烈士屍體。
廣州光復後,鄧參加廣東北伐軍女子炸彈隊。民國成立後,她被選為廣東臨時議會代議士,旋留學日本東京女子音樂學校。1913年回廣東參加討龍(濟光)鬥爭,翌年加入中華革命黨。不久,孫中山派她回廣東組織婦女軍。1915年袁世凱稱帝,鄧再到日本。1917年再從日本回國參加護法戰爭,協助十人暗殺團自製炸彈。同年,在上海與夏重民結婚。 1919年1月至10月,擔任東莞縣縣長。同年冬,赴滬密運軍火資助孫中山,後被選為廣州市參議員。她主張女子參政,力爭鐵路、郵局、銀行、電話、電報任用女職員。後任國民政府秘書處一等書記官、廣東婦女界聯合會常務委員、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幹事等職。1942年,曾應廣東省主席李漢魂之邀,赴曲江(戰時省會)任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婦運會主任委員及省黨部執行委員。
抗戰勝利後,鄧回鄉省親期間,見家鄉民生凋敝,滿目瘡痍,便與有關當局商議,取得賑助,並指日本戰俘三百到福隆、水貝兩鄉修築堤,恢復生產。1947年,鄧被選為廣東省國民黨執行委員兼婦女會主任及監察委員,1948年任國民政府監察委員。1949年廣州解放前夕,鄧赴香港寓居,1951年定居台灣。1958年、1976年任台灣國民政府監察委員。1977年11月24日在台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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