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07月後任中山市團委幹事
1986年08月後任共青團中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87年05月後任共青團中山市委副書記
1993年08月後任共青團中山市委書記(期間:1995年09月至1998年07月在廣東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1996年10月後任共青團中山市委書記、坦洲鎮黨委書記
1998年09月後任坦洲鎮黨委書記
1999年03月後任中山市委常委兼火炬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0年03月後任中山市委常委
2004年03月後任中山常務副市長
2007年01月後任中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1年12月後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2年01月後任中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7月14日,據廣東省紀委訊息:經廣東省委批准,中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鄧小兵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11月20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省中山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鄧小兵(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25日,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中山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鄧小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鄧小兵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謀取人事方面的利益;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玩忽職守,造成國家巨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等行為已涉嫌犯罪。
鄧小兵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小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