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國斌[從化市畜牧獸醫漁業局原副局長]

鄧國斌,男,從化市畜牧獸醫漁業局原副局長。

人物簡介

在被羈押了近3年之後,從化市畜牧獸醫漁業局原副局長鄧國斌 ,近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迎來了終審改判無罪的訊息。鄧國斌在2012年8月份被抓,起初涉嫌的是受賄罪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該案經歷了一審判6年、發回重審判5年之後,終審結果是無罪。終審改判的理由是認定鄧國斌受賄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這一判決結果在廣州地區法院審理的職務犯罪案件中並不多見。

人物事件

疑疫苗“藥死”500多隻鵝 牽出裙帶關係

2012年4月份,從化一名養殖戶黃某報案稱,他家養殖場飼養的540隻種鵝突然死亡,懷疑是用了廣州市聯傑興畜牧用品公司提供的疫苗導致。事件發生後,老黃與提供疫苗的聯傑興公司多次交涉未果,於是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後來引起廣東省農業廳重視。

經省農業廳突擊檢查,發現存放在聯傑興公司冷庫的疫苗缺乏審批手續,被定性為“假疫苗”。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後,不僅聯傑興公司幾名負責人和疫苗上游供應商被抓,辦案部門還挖出了疫苗提供方“背後的靠山”———時任從化市畜牧獸醫漁業局副局長的鄧國斌,是聯傑興公司負責人鄧亞錦的叔叔。

在該案一審中,鄧國斌被控放縱侄子等人的公司出售“假疫苗”的犯罪行為,另外還在畜牧局的一些合作項目上收受承包商賄送的相關款項,被認定構成兩宗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疫苗上游供應商被認定構成銷售偽劣獸藥罪,侄子鄧亞錦等人被認定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也分別被判刑。

改判無罪

受賄5萬證據不足 終審改判無罪

上述系列案件一審判決後,鄧國斌、鄧亞錦乃至疫苗供應商陳國偉等人紛紛抗訴。該案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發回重審。在重審過程中,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對從化市公安局送檢的疫苗樣本進行了檢驗,報告顯示涉案的動物疫苗均無菌生長,試驗用的鴨子全部健康存活。

2014年2月,“假疫苗”一案在從化法院重審開庭後不久,從化市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撤回了對陳國偉等人的指控。鄧國斌案抗訴後也被發回重審,在重審判決中,法院認為鄧國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的前提已經消失,故不構成該罪;但仍認定他有受賄5萬元的行為,重審判決其有期徒刑5年。

鄧國斌再次提出抗訴。廣州中院對鄧國斌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二審後,認為行賄人陳某波通過江某文行賄鄧國斌一事,雖然有陳某波和江某文的證言,但鄧國斌一直否認。且證人江某文的說法反覆,部分陳述與事實對不上。另外一些證人的證言則是聽來的。本案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實鄧國斌有受賄5萬元的事實,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鄧國斌有罪,故判決撤銷原判,終審改判鄧國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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