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焰焰

鄒焰焰

鄒焰焰,詐欺買官嫌犯。北京的王先生先行墊付600萬替兩個朋友買官被騙,直到案發也不說朋友到底是誰。2012年8月1日,詐欺王先生的嫌犯鄒焰焰在市二中院受審。

事件經過

花500萬想給朋友買副省長
50歲的王先生是本案受害人,檢方出具了他的證言。王先生說,他的一個朋友官至遼寧省一廳長,想謀求副省級職位;另一個朋友是政法大學副教授,想進公檢法系統。
證言顯示,王先生與鄒焰焰是在2007年一個朋友聚會上認識的。他親眼看見過鄒焰焰替別人辦成過一個林業批文。鄒焰焰多次表示自己的朋友與高層領導是黨校的同學,“鄒焰焰說他可以先給‘廳長’安排一個副省級職務,但辦事費要500萬元”,王先生當時表示同意,但希望事辦成再給錢。鄒焰焰就說先給100萬元,事辦成再給400萬元。
看到紅頭檔案後給錢
2009年11月17日,王先生給鄒焰焰匯款100萬元。沒幾天,鄒焰焰說“廳長”的任職檔案已經辦下來了,並拿出一份紅頭檔案,上面寫著“國務院37號令,任命某某為遼寧省副省級幹部,後面還蓋有國務院公章”,王先生說,鄒焰焰讓他看後就收走了,說檔案是從中組部私自拿出來的,還得送回去。接著,鄒焰焰就向他要剩下的400萬元。但他說,要見到正式任命了才給錢。
兩天之後,鄒焰焰又約王先生,說“廳長”的任命已經下來了,又給他看了一份紅頭檔案,“上面寫的是中組部119號令,任命某某為遼寧省副省長,主管遼寧省科技、教育、文化,最後蓋有中共中央組織部章”。王先生說,這份檔案,鄒焰焰同樣只讓他看了一眼就收了回去,同時讓他趕快交剩下的400萬元,他看後就照做了。
催一年沒結果後報案
王先生說,在辦理“廳長”職務變動期間,鄒焰焰又和他提出可以把“副教授”安排到公安系統擔任政委,辦事費300萬元。他聽後也同意了,並按照鄒焰焰的要求,於2010年1月6日先付了100萬元。
兩天后,鄒焰焰給了他一個公文袋,說馬上就要任命,但要走程式,先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填一些政審表,每張都有公安部的章。王先生說,他看後害怕鄒焰焰騙他,就說只有任命後才能填。
此後,他一直打電話、發簡訊催鄒焰焰儘快辦理升遷的事,鄒焰焰每次都說任命馬上就下來了,讓他等。直到2010年10月,鄒焰焰的手機關機了,無法聯繫。2011年1月,廳長調到了某部委任職,且副教授也沒有升遷。
王先生隨後到廣州鄒焰焰的家中找他。“他跟我講,他找的那個領導被雙規了,但事情還能辦,讓我等”,王先生說,他當時讓鄒焰焰馬上退錢,但對方說沒錢,先給他打了一個欠條,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王先生於是報案。去年8月24日,鄒焰焰被抓。

嫌犯受審

詐欺嫌犯受審稱很無辜
昨天,50歲的鄒焰焰在市二中院受審,他承認收了600萬元但否認詐欺。鄒焰焰說,他也是通過一個叫劉軍茂的汽車修理廠老闆辦的事。“劉軍茂說自己認識公安部的人,關係很硬,最容易辦的就是人事升遷,而且時間快,用錢少,一口就答應了。”鄒焰焰說,他相信劉軍茂關係很硬,就告訴了王先生。他認為,事情最終沒辦成,也是劉軍茂的問題,“我也被劉軍茂給騙了,我真的很無辜。”
然而,根據另案處理的劉軍茂的供述,他根本不認識任何領導。他給鄒焰焰的升職履歷表等,都是從網際網路上下載的,紅頭檔案也不是真的。2010年10月,他就已經明確告訴鄒焰焰自己辦不了升遷的事。他還強調,自己和鄒焰焰說的辦事費是幾十萬元,鄒焰焰一共給了他90萬元。
鄒焰焰當庭斥責劉軍茂是“胡說八道”。他說自己給了劉軍茂200萬元,但他沒有轉賬的證據。此外,他當庭承認王先生給他的錢,他花200萬在廣東、深圳等地貸款買了七套房產,還債112萬元,還給了妻子15萬元。
公訴人稱,目前,警方已凍結了鄒焰焰名下的三套房產。鄒焰焰的辯護律師說,鄒焰焰的家屬已經和王先生磋商退賠事宜。
而白花了600萬元的王先生說,從始至終,他都沒有和“廳長”“副教授”講過幫他們辦理升遷的事,“我只是想事辦成後再跟他們說”。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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