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意見
該傳承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湖南漁鼓傳承譜系中的地位十分明晰,對湖南漁鼓表演技能的掌握比較系統,對湖南漁鼓傳統節目的繼承也較為全面,還具有獨立編演新節目的創作能力。其湖南漁鼓表演,說唱口齒清勁,行腔優美舒展,身姿意態尤其灑脫俊美,具有自身表演清新峭拔的鮮明特點。傳承效果明顯,社會影響較大,是湖南漁鼓傳承的中堅力量。建議推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湖南漁鼓的代表性傳承人。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2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
2018年5月,被評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