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縣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套用研究、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的發展措施;負責全縣重大套用基礎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訂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協調、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縣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縣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全縣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和協調縣級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和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
(七)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科研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建設的規劃和計畫。
(八)研究全縣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
(九)協調、指導我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訂全縣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審批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縣技術縣場,規範、維護技術縣場秩序;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科技檔案、科技宣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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