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佳法律工作者
該同志20年如一日,長年奮鬥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第一線,忠實履行一個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難,贏得了社會和民眾的讚揚及肯定。
榮譽
2008年12月25日,被焦作市人民政府評為“焦作市首屆道德模範”。2008年12月31日被河南省司法廳評為“省十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2009年5月23日當選第九屆中國世紀大採風“當代最具影響力人物”。
郭有才,男,1952年生,河南省孟州市槐樹鄉龍台村人,34歲開始自學法律,現為焦作市高新區“148”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工作者。
該同志20年如一日,長年奮鬥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第一線,忠實履行一個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難,贏得了社會和民眾的讚揚及肯定。
2008年12月25日,被焦作市人民政府評為“焦作市首屆道德模範”。2008年12月31日被河南省司法廳評為“省十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2009年5月23日當選第九屆中國世紀大採風“當代最具影響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