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郝月生,男,漢族,1962年6月生,山西繁峙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函授本科學歷。
1976.12――1982.04 解放軍六十五軍守備三師修理所戰士;
1982.04――1983.08 解放軍六十五軍五八O團三營通訊排排長;
1983.08――1984.02 解放軍六十五軍五八O團四連副連指導員;
1984.02――1986.12 解放軍六十五軍一九四師群聯科幹事;
1986.12――1989.02 解放軍六十五軍五八二團司令部協理員、三營教導員;
1989.02――1992.08 解放軍六十五軍一九四師政治部秘書科科長;
1992.08――1994.03 解放軍三十八軍後勤部軍需處正團職助理員;
1994.03――1995.03 轉業地方待分配;
1995.03――1998.06 中共大同市南郊區委副書記(1996.04―1998.03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工業經濟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畢業);
1998.06――2001.08 中共大同市南郊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1.08――2004.04 中共大同市南郊區區委書記(2002.09―2005.06 西安政治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4.04――2015.12 大同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5.12――呂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省八次黨代會代表,十二屆、十三屆市委委員,市十一、十二、十三屆人大代表。
土地問責
為嚴格土地管理,保證規範和節約用地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政令暢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結合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依紀依法、實事求是的原則,追究了有關地方政府及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山西省大同市副市長郝月生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29日,在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郝月生當選為呂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